【发布部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清算所)【发文字号】清算所发〔2021〕139号【发布日期】2021.09.16【实施日期】2021.09.16【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管理对手方风险,进一步规范清算会员参与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算所)集中清算业务的相关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清算业务规则》《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清算业务清算会员管理办法》等清算所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清算所清算会员或向清算所申请清算会员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
第三条 资信评估是指清算所使用统一的资信评估模型,运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清算会员或申请机构的资信水平进行综合评价,是清算所有效管理对手方信用风险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 资信评估工作包括初始资信评估、年度资信评估和动态跟踪与评估。
第五条 初始资信评估是清算所根据申请机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结果等,使用资信评估模型综合分析机构的资信水平,产生资信评分,用于申请机构的评估。
第六条 年度资信评估是清算所根据清算会员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以及清算会员参与清算所集中清算业务的情况等,使用资信评估模型综合分析清算会员的资信水平,产生资信评分,用于清算会员年度评估。
第七条 动态跟踪与评估是清算所根据清算会员的外部信用评级、财务状况、负面新闻等,对清算会员的资信水平及其对集中清算业务可能带来的风险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用于清算会员动态风险管理。律师
第八条 清算所根据清算会员的资信评估结果采取差异化、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
第二章 资信评估指标及方法
第九条 评估指标包括定量指标、定性指标和风险统计指标。
(一) 定量指标,主要评估清算会员或申请机构的财务状况,包括资本充足率、流动性、资产质量、盈利能力等;
(二) 定性指标,主要评估清算会员或申请机构的经营情况,包括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能力、经营风格、重大事件等;
(三) 风险统计指标,主要评估清算会员参与清算所集中清算业务的情况,包括有无运营性违约等。
第十条 清算所根据资信评估标准(附件1),对评估指标逐项评估计分,确定清算会员或申请机构的资信评分。
第十一条 清算所根据资信评估工作需要,结合监管政策和市场发展情况,基于风险审慎原则,适时调整评估指标和方法。
第三章 资信评估结果及运用
第十二条 资信评分是清算所衡量清算会员或申请机构资信情况的重要依据,主要用于两方面:一是用于清算会员资质管理;二是用于设置清算会员资信因子或信用系数的基准。
第十三条 申请机构的初始资信评分符合要求的,经清算所通过清算会员资质申请后,可参与清算所相应集中清算业务。
第十四条 根据清算会员资信评分及本办法规定的情形,清算所对清算会员实施分类管理,分为四类。
资信分类 |
分类标准 |
第一类 |
银行类或非银行类会员资信评分前70% |
第二类 |
银行类或非银行类会员资信评分前95% |
第三类 |
第一、二、四类以外的其他会员 |
第四类 |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
1. 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银行类会员资信评分低于50分或非银行类会员低于45分的;
2.
清算会员在清算所集中清算业务中每年发生两次以上违约(包括结算违约和保证金违约)且连续两年的;
3. 清算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
第十五条 清算所根据清算会员资信评分的分类情况,设置不同等级的资信因子,用于计算清算会员保证金要求。资信因子适用于债券净额清算业务、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人民币外汇询价交易中央对手清算业务、信用违约互换集中清算业务等。
第一类清算会员资信因子为1,第二类清算会员为1.17,第三类清算会员为1.33,第四类清算会员为1.5。
第十六条 清算所根据清算会员资信评分设置信用系数,用于计算清算会员持仓限额。信用系数适用于大宗商品衍生品中央对手清算业务、标准债券远期集中清算业务等。
信用系数计算公式为:信用系数=(资信评分-基准分)*3/100。基准分由相关业务设定。
第十七条 清算会员存在下列情形的,清算所根据情节轻重对其所属类别进行调整:
(一)清算会员在清算所集中清算业务中发生运营性违约;
(二)清算会员被评级机构或监管部门下调评级、下调展望、列入观察名单或推迟评级;
(三)清算会员出现重大经营不利事项,包括: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重大诉讼败诉,清算会员或其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四)清算会员经营、财务状况恶化,相关指标严重偏离同行业平均水平且预示较大风险;
(五)清算会员的相关有价证券因连续亏损等原因停牌、发生付息兑付违约或其他债务出现违约;
(六)清算会员被其他清算机构、交易所判定违约或被暂停、取消资质;
(七)清算会员不配合清算所资信评估工作,拒绝提供信息资料的,或提供信息资料存在隐瞒、遗漏、虚假陈述或误导性陈述的;
(八)清算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对第四类清算会员,清算所有权暂停或限制其集中清算业务权限。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初始资信评估之前,申请机构应按照以下要求提交信息资料:
(一)法人机构应提交经审计的包含最近三个报告期(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财务信息;完整填写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
(二)其他机构应提交其所属法人的上述材料。
(三)清算所要求的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证明材料、受到诉讼或处罚情况的说明材料、有无重大违规违约记录的说明材料等。
第二十条 清算所根据申请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资信评估相关信息资料,及时组织开展初始资信评估。
第二十一条 年度资信评估之前,清算会员应按照以下要求提交信息资料:
(一)法人清算会员应提交经审计的包含最近一个报告期(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财务信息;完整填写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
(二)其他清算会员应提交其所属法人的上述材料。
(三)清算所要求的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证明材料、受到诉讼或处罚情况的说明材料、有无重大违规违约记录的说明材料等。
第二十二条 原则上每年第二季度完成对上一年度的清算会员年度资信评估工作。年度资信评估结果反映截至上一年度末清算会员的资信状况。
评估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十三条 清算所对资信评估的信息资料有疑问的,申请机构或清算会员应当按照清算所的要求提供解释说明或补充材料。
第二十四条 申请机构或清算会员应当对提交的资信评估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 资信评估结果、资信因子或信用系数调整情况、生效日期等信息,清算所以书面方式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指清算会员在清算所集中清算业务中发生运营性违约,是指清算会员因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短期流动性不足等而导致暂时未能在清算所相关规则规定的时点前支付结算资金、债券等标的资产,或交纳集中清算业务保证金、清算基金等。律师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清算所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清算会员资信评估标准
指标大类 |
指标小类 |
指标项 |
评估标准 |
定量指标(银行类) |
资本充足性指标 |
资本充足率 |
10%(含)以上为满分,低于10%酌情赋分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
8%(含)以上为满分,低于8%酌情赋分 |
资本积累率 |
10%(含)以上为满分,低于10%酌情赋分 |
流动性指标 |
人民币超额准备金比例 |
10%(含)以上为满分,低于10%酌情赋分 |
流动性比例 |
60%(含)以上为满分,低于60%酌情赋分 |
存贷款比例 |
60%(含)以下为满分,高于60%酌情赋分 |
拆入资金比例 |
0%为满分,高于0%酌情赋分 |
资产质量指标 |
不良贷款比例 |
3%(含)以下为满分,高于3%酌情赋分 |
拨备覆盖率 |
100%(含)以上为满分,低于100%酌情赋分 |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 |
1%(含)以下为满分,高于1%酌情赋分 |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 |
1%(含)以下为满分,高于1%酌情赋分 |
盈利能力指标 |
资本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 |
35%(含)以上为满分,低于35%酌情赋分 |
资产收益率 |
1.5%(含)以上为满分,低于1.5%酌情赋分 |
成本收入比率 |
35%(含)以下为满分,高于35%酌情赋分 |
规模指标 |
注册资本金(股本) |
2000亿(含)以上为满分,低于2000亿酌情赋分 |
资产总额 |
60000亿(含)以上为满分,低于60000亿酌情赋分 |
净资产 |
3000亿(含)以上为满分,低于3000亿酌情赋分 |
营业收入 |
2500亿(含)以上为满分,低于2500亿酌情赋分 |
净利润 |
800亿(含)以上为满分,低于800亿酌情赋分 |
定量指标(证券公司类) |
资本充足性指标 |
风险覆盖率 |
160%(含)以上为满分,低于160%酌情赋分 |
净资本比例 |
90%(含)以上为满分,低于90%酌情赋分 |
净资本负债率 |
500%(含)以上为满分,低于500%酌情赋分 |
净资产负债率 |
500%(含)以上为满分,低于500%酌情赋分 |
资产质量 |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净资本 |
10%(含)以下为满分,高于10%酌情赋分 |
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净资本 |
100%(含)以下为满分,高于100%酌情赋分 |
盈利能力指标 |
净资产收益率 |
20%(含)以上为满分,低于20%酌情赋分 |
总资产收益率 |
10%(含)以上为满分,低于10%酌情赋分 |
未分配利润率 |
25%(含)以上为满分,低于25%酌情赋分 |
规模指标 |
注册资本金(股本) |
2000亿(含)以上为满分,低于2000亿酌情赋分 |
资产总额 |
60000亿(含)以上为满分,低于60000亿酌情赋分 |
净资产 |
3000亿(含)以上为满分,低于3000亿酌情赋分 |
净资本 |
1500亿(含)以上为满分,低于1500亿酌情赋分 |
营业收入 |
2500亿(含)以上为满分,低于2500亿酌情赋分 |
净利润 |
800亿(含)以上为满分,低于800亿酌情赋分 |
定量指标(财务公司类) |
资本充足性指标 |
资本充足率 |
15%(含)以上为满分,低于15%酌情赋分 |
流动性指标 |
资产流动性比例 |
60%(含)以上为满分,低于60%酌情赋分 |
存贷款比率 |
25%(含)以下为满分,高于25%酌情赋分 |
拆入资金比例 |
0%为满分,高于0%酌情赋分 |
资产质量指标 |
不良贷款比例 |
5%(含)以下为满分,高于5%酌情赋分 |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 |
120%(含)以上为满分,低于120%酌情赋分 |
不良资产率 |
4%(含)以下为满分,高于4%酌情赋分 |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 |
120%(含)以上为满分,低于120%酌情赋分 |
担保比例 |
50%(含)以下为满分,高于50%酌情赋分 |
盈利能力指标 |
资产收益率 |
1.5%(含)以上为满分,低于1.5%酌情赋分 |
资本收益率 |
35%(含)以上为满分,低于35%酌情赋分 |
市场风险指标 |
短期投资比例 |
20%(含)以下为满分,高于20%酌情赋分 |
长期投资比例 |
15%(含)以下为满分,高于15%酌情赋分 |
规模指标 |
注册资本金(股本) |
2000亿(含)以上为满分,低于2000亿酌情赋分 |
资产总额 |
60000亿(含)以上为满分,低于60000亿酌情赋分 |
净资产 |
3000亿(含)以上为满分,低于3000亿酌情赋分 |
营业收入 |
2500亿(含)以上为满分,低于2500亿酌情赋分 |
净利润 |
800亿(含)以上为满分,低于800亿酌情赋分 |
定性指标 |
经济实力 |
公司对外融资能力 |
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的能力及融资成本控制能力 |
人员结构 |
人员结构的合理性,是否能够有力支持业务发展 |
表外业务影响 |
表外业务是否对表内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形成重大不利影响 |
流动性风险 |
流动性覆盖率(资产不小于2000亿元的银行,证券公司等)或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资产小于2000亿元的银行)是否达到监管要求 |
品质 |
公司治理 |
所有权及组织架构;监事会独立性 |
风险控制 |
风控治理架构;风险管理体系和操作制度;信息系统和风险衡量工具 |
经营风格 |
经营是否稳健,业务多元性程度 |
财务管理 |
财务制度和经营业绩标准;财务信息质量、披露及时性 |
环境 |
行业发展环境 |
所属行业的整体盈利能力、风险水平、行业地位、监管情况 |
区域金融环境 |
地域多元性程度,是否在各省市/地区均开展业务 |
资信状况 |
违约记录 |
是否出现债券付息兑付违约或其他债务违约;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是否存在违约记录 |
其他信用 |
声誉及品牌价值,是否提供相关有效获奖证明等文件 |
重大事件 |
利好 |
是否出现重大利好事件 |
利空 |
是否出现重大异常交易、财务造假、内幕交易、其他受到监管机构警告或处分等负面事件 |
风险统计指标 |
违约情况统计 |
结算违约次数 |
评估期间在清算所集中清算业务中发生债券结算违约或资金结算违约的次数 |
保证金违约次数 |
评估期间在清算所集中清算业务中发生保证金违约的次数 |
2.资信评估财务数据表
银行类申请机构/清算会员财务信息 |
序号 |
指标 |
20XX年/末 |
20XX年/末 |
20XX年/末 |
备注 |
1 |
资本充足率 |
% |
% |
% |
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总额×100% |
2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
% |
% |
% |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总额×100% |
3 |
资本积累率 |
% |
% |
% |
(年末所有者权益-年初所有者权益)/年初所有者权益×100% |
4 |
人民币超额准备金比例 |
% |
% |
% |
人民币超额准备金/各项存款×100% |
5 |
流动性比例 |
% |
% |
% |
流动性资产余额/流动性负债余额×100% |
6 |
存贷款比例 |
% |
% |
% |
各项贷款/各项存款×100% |
7 |
拆入资金比例 |
% |
% |
% |
拆入资金/各项存款×100% |
8 |
不良贷款比例 |
% |
% |
% |
不良贷款余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00% |
9 |
拨备覆盖率 |
% |
% |
% |
贷款减值准备/不良贷款余额×100% |
10 |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 |
% |
% |
% |
期初正常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正常类贷款余额-期初正常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
11 |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 |
% |
% |
% |
期初关注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关注类贷款余额-期初关注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
12 |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 |
% |
净利润/期初期末净资产平均余额×100% |
13 |
平均总资产收益率 |
% |
% |
% |
净利润/期初期末总资产平均余额×100% |
14 |
成本收入比例 |
% |
% |
% |
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100% |
15 |
注册资本 |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合并报表口径 |
16 |
资产总额 |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17 |
净资产 |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18 |
营业收入 |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19 |
净利润 |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20 |
流动性覆盖率,或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 |
% |
% |
% |
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未来30日的资金净流出量×100%;
或优质流动性资产/短期现金净流出×100% |
证券公司类申请机构/清算会员财务信息 |
序号 |
指标 |
20XX年/末 |
20XX年/末 |
20XX年/末 |
备注 |
1 |
净资本 |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母公司口径 |
2 |
风险覆盖率 |
% |
% |
% |
3 |
净资本/净资产 |
% |
% |
% |
4 |
净资本/负债 |
% |
% |
% |
5 |
净资产/负债 |
% |
% |
% |
6 |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净资本 |
% |
% |
% |
7 |
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净资本 |
% |
% |
% |
8 |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 |
% |
净利润/期初和期末净资产平均余额×100% |
9 |
平均总资产收益率 |
% |
% |
% |
净利润/期初和期末总资产平均余额×100% |
10 |
未分配利润率 |
% |
% |
% |
未分配利润/净资产×100% |
11 |
注册资本 |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合并报表口径 |
12 |
资产总额 |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13 |
净资产 |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14 |
营业收入 |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15 |
净利润 |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16 |
流动性覆盖率 |
% |
% |
% |
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未来30日的资金净流出量×100% |
财务公司类申请机构/清算会员财务信息 |
序号 |
指标 |
20XX年/末 |
20XX年/末 |
20XX年/末 |
备注 |
1 |
资本充足率 |
% |
% |
% |
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总额×100% |
2 |
资产流动性比例 |
% |
% |
% |
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 |
3 |
存贷款比例 |
% |
% |
% |
各项贷款/各项存款×100% |
4 |
拆入资金比例 |
% |
% |
% |
拆入资金/各项存款×100% |
5 |
不良贷款比例 |
% |
% |
% |
不良贷款/各项贷款×100% |
6 |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 |
% |
% |
% |
贷款实际计提准备/贷款应提准备×100% |
7 |
不良资产率 |
% |
% |
% |
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信用风险资产×100% |
8 |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 |
% |
% |
% |
信用风险资产实际计提准备/信用风险资产应提准备×100% |
9 |
担保比例 |
% |
% |
% |
担保风险敞口/资本总额×100 |
10 |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 |
% |
净利润/期初期末净资产平均余额×100% |
11 |
平均总资产收益率 |
% |
% |
% |
净利润/期初期末总资产平均余额×100% |
12 |
短期投资比例 |
% |
% |
% |
短期投资/资本总额×100% |
13 |
长期投资比例 |
% |
% |
% |
长期投资/资本总额×100% |
14 |
注册资本 |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合并报表口径 |
15 |
资产总额 |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16 |
净资产 |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17 |
营业收入 |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18 |
净利润 |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申请机构承诺事项: |
我单位保证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章: 单位公章: 日期:
经办人: 电话: 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