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发文字号】工商市字[2000]第64号【发布日期】2000.04.03【实施日期】2000.04.03【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律师
你局《关于对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如何定性等有关问题的请示》(渐工商法[2000]9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拍卖企业进行拍卖活动由非拍卖师主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的有关规定,但《拍卖法》对上述行为没有具体处罚条款,你局可依照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