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已撤销)【发文字号】劳社厅函[2003]314号【实施日期】2003.07.07【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们《关于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请示》(甘劳社发[2003]74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贯彻国务院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13号)文件规定,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中提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是: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及各种补贴)×(1量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上述公式指的是在执行统一制度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情况下,每提前退休一年减发除个人帐户养老金之外的其他养老金的2%。公式中的“调节金及各种补贴”是针对全国情况而言的,你省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中是否包括各种补贴,应按你省的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