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10.12【实施日期】2011.10.12【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郑州商品交易所:
你所《关于申请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甲醇期货的请示》(郑商发〔2011〕59号)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所组织甲醇期货交易。
二、合约具体挂牌时间在我会批复相关合约后,由你所根据市场状况和各项准备工作进展情况确定。
请你所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进一步做好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注意防范和妥善化解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确保甲醇期货的顺利推出和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