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部关于适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吊销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有关问题的批复 |
|
【发布部门】公安部【发文字号】公复字[2016]2号【发布日期】2016.04.07【实施日期】2016.04.07【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适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吊销爆破作业单位从业资质有关问题的请示》(鄂公安文[2016]3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爆破作业单位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由发证公安机关依法直接吊销其《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
|
| ☆ 通讯联络方式 ☆ |
| 沈洁律师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
|
| | ☆ 通讯联络方式 ☆ | 中国·上海·沈洁律师 | 手机 13917766155 | QQ:2273847979 | 微信号:huiyinlaw | 查看地址和交通路线>> | 时间:周一到周日8点-21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