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字号】国知办函办字[2018]597号【发布日期】2018.08.28【实施日期】2018.08.28【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各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国务院机构英文译名的通知》精神,经局批准,自2018年8月28日起,我局正式启用新的英文译名:“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PRC”,或“China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对外正式简称为“CNIPA”,口头表述为C、N、I、P、A逐字母发音。
请各部门单位贯彻执行,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新英文译名,及时对政府网站域名、报刊、官方微信公众号等作出相应调整,调整中的重要事项按程序报批。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