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淮南市司法局【发文字号】淮司通〔2021〕4号【发布日期】2021.01.25【实施日期】2021.01.25【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各人民监督员:
按照《安徽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规定》、《淮南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淮南市司法局决定开展2020年度淮南市人民监督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市31名人民监督员(含上届参加参案件评议6名、本届25名人民监督员)。
二、考核时间
2020年1~12月。
三、考核方式
采取人民监督员自评、所在单位评价、市人民检察院评价以及市司法局评价等相结合的方式。
四、考核内容
(一)所在单位评价20分,包括:作风形象10分、遵纪守法10分;
(二)人民检察院评价40分,包括监督评议案件15分、参加其他活动15分、纪律作风情况10分;
(三)市司法局评价40分,包括:工作考核15分、培训考核15分、纪律作风情况10分。律师
五、考核结果及运用
监督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人民监督员按照人民监督员总数的20%确定。考核结果作为对人民监督员表彰奖励、免除资格或续任的重要依据。
请各人民监督员认真填写《淮南市人民监督员2020年度考核表》(见附件)中的个人基本信息、个人总结(可另附纸,1000字以内)以及所在单位评价并加盖单位印章,于2021年2月5日前将考核表一式两份送至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科。逾期不反馈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将自动确定为不称职。
联系人:刘强
联系电话:2795023
房间号:市司法局704房间
附件:2020年度淮南市人民监督员考核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