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日期】2013.05.27【实施日期】2013.05.27【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各区、县人民法院,各铁路运输法院:
2012年4月12日,我院以京高法网发[2012]253号文件,对法院审理案件所依据的2011年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离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农村居民人均总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粮食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粮食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粮食消费量、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等14项指标进行了公布。为了满足审判工作需要,保证相关指标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现将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12年度最新12项统计资料予以转发,以便全市各级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参考(“农村居民人均总收入”和“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指标待另行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2012年城乡居民人均收支等情况
指
标 |
单位 |
数
值 |
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
元/年 |
24046 |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年 |
36469 |
3.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 |
元/月 |
2560 |
4.离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 |
元/月 |
3213 |
5.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元/月 |
1260 |
6.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元/月 |
520 |
7.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 |
元/月 |
842 |
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元/年 |
16476 |
9.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
元/年 |
11879 |
10.农村居民人均粮食收入 |
公斤 |
331.1 |
11.农村居民人均粮食支出 |
公斤 |
325.5 |
12.农村居民人均粮食消费量 |
公斤 |
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