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日期】2015.07.14【实施日期】2015.07.14【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市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
各区、县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法院:
今年5月12日,京高法网发[2015]第323号向全市法院公布了审理案件所依据的2014年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12项指标。个别指标未公布的另行通知。目前,统计局已发布“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指标,现向全市法院予以补充通知如下:
2014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77560元,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463元。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