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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关于启用新系统进行随机确定工作

【发布部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文字号】京高法网发[2014]第734号【发布日期】2014.09.25【实施日期】2014.10.16【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市第一、第二、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铁路运输法院:

为规范评估、拍卖类案件随机确定机构的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对委托评估、拍卖案件的流程监控,高级法院定于国庆后启用新研发的系统――“北京法院鉴定拍卖委托管理系统随机确定子系统”(以下简称“随机确定子系统”),统一组织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工程造价、会计审计、拍卖、破产清算等类机构的随机确定工作。相关时间安排如下:

1、9月24日17:30(周五)起各院通过法院内网在 “随机确定子系统”中填报需要上报高院进行随机确定的案件,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原有老系统不再使用。

2、10月16日(周四)起高院正式启用新系统进行随机确定工作,视频直播到各院。随机确定机构的过程,当事人可到各法院远程观看视频直播,也可登录北京法院外网查看,查看方式详见附件2。

附件1:中基层法院报送评估拍卖类案件操作指南(略)

附件2:当事人查询随机确定过程回放操作指南(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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