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发布日期】2021.09.08【实施日期】2021.09.08【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法医临床鉴定
(本类项下鉴定事项可一并委托)
一、损伤程度鉴定
I 含义
依据相关标准规定的各类致伤因素所致人身损害的等级划分,对损伤伤情的严重程度进行鉴定,评判是否构成重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微伤。
II 技术标准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两院三部联合发布,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III 规范委托表述
对XXX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
IV 鉴定材料及要求
1.被鉴定人的全部涉案病历材料,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含入/出院记录、手术记录、临床检验报告单、临时及长期医嘱单,下同)、诊断证明书等;
2.被鉴定人的全部涉案影像学资料。
以上鉴定材料需经过办案机关确认后方可提交鉴定机构,下同。
V 注意事项
1.损伤程度鉴定针对活体损伤,一般需要被鉴定人前往鉴定机构查体;
2.损伤程度鉴定需区分损伤的类型来确定鉴定时机。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3.涉及专项检查的,被鉴定人要配合鉴定机构的检查。
二、伤残程度及因果关系评定
I 含义
依据相关标准规定的各类损伤(疾病)后遗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或者功能障碍所对应的等级划分,对后遗症的严重程度及其相关的劳动能力等事项进行鉴定。
I 技术标准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两院三部联合发布,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III 规范委托表述
a.对XXX的伤残等级进行评定,并明确赔偿指数。
b.(在对某伤情/病情有争议的情况下)对XXX的伤情/病情与涉案XXX事件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参与度进行鉴定。若存在因果关系,则对存在因果关系的损害后果进行伤残等级评定,并明确赔偿指数。
IV 鉴定材料及要求
1.被鉴定人的全部涉案病历材料,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等;
2.被鉴定人的全部涉案影像学资料;
3.被鉴定人达到评残时限后复查的报告单及影像学资料。
V 注意事项
1.伤残程度鉴定针对活体损伤,一般需要被鉴定人前往鉴定机构查体;
2.伤残程度鉴定需被鉴定人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进行(根据不同损伤类型来确定鉴定时机,普通案件一般为伤后3-6个月);
3.涉及专项检查的,被鉴定人要配合鉴定机构的检查。
三、伤病关系鉴定
I 含义
人体所受损伤与疾病之间的因果关系,即当损委托司法鉴定规范指南伤与原有伤、病共存时,应对外界致伤因素在损害后果中原因力大小进行分析。
损伤是指人体受各种外界致伤因素作用,直接导致机体组织正常结构破坏和(或)功能障碍的状况,也称外伤。
疾病是人体在一定条件下,由致病因素所引起的一种复杂而有一定表现形式的病理过程。
II 技术标准
尚无相应的技术规范。
III 规范委托表述
(在XXX自身患有疾病或既往损伤的情况下)对 XXX在涉案XXX 事件中所受损伤和XXX原有伤、病在残疾后果中的作用力大小进行鉴定。
IV 鉴定材料及要求
1.被鉴定人的全部涉案病历材料,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等;
2.被鉴定人的全部涉案影像学资料;
3.被鉴定人自身患有疾病或既往损伤的就诊
病历材料(此项材料可待委托机构受理后由鉴定人
审查决定是否需要补充);
4.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材料;
5.如被鉴定人死亡的需提供被鉴定人的尸检
报告;
6.需要提交的其他涉案材料。
四、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
I 含义
致伤物推断:根据人体体表损伤的形态学特征
推断引起损伤的可能的致伤物或致伤因素的种类。
推测与认定致伤物,主要根据损伤的特征,并与可
疑致伤物进行比对。
致伤方式推断:根据人体所受损伤的形态推断
外界暴力的作用方式。通常是在致伤物或致伤因素、
成伤机制明确的基础上推断具体的损伤过程。
委托司法鉴定规范指南
II 技术标准
尚无相应的技术规范。
III 规范委托表述
根据XXX在涉案XXX事件中所受损伤的形态、特征进行致伤物和/或致伤方式的推断。
IV 鉴定材料及要求
1.被鉴定人的全部涉案病历材料,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等;
2.被鉴定人的全部涉案影像学资料;
3.受伤当时身体损伤的彩色照片;
4.案发现场的勘验记录及照片;
5.相关证人证言;
6.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材料;
7.如被鉴定人死亡的需提供被鉴定人的尸检
报告;
8.需要提交的其他涉案材料。3.被鉴定人自身患有疾病或既往损伤的就诊
病历材料(此项材料可待委托机构受理后由鉴定人审查决定是否需要补充);
4.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材料;
5.如被鉴定人死亡的需提供被鉴定人的尸检报告;
6.需要提交的其他涉案材料。
四、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
I 含义
致伤物推断:根据人体体表损伤的形态学特征推断引起损伤的可能的致伤物或致伤因素的种类。
推测与认定致伤物,主要根据损伤的特征,并与可疑致伤物进行比对。
致伤方式推断:根据人体所受损伤的形态推断外界暴力的作用方式。通常是在致伤物或致伤因素、成伤机制明确的基础上推断具体的损伤过程。
委托司法鉴定规范指南
II 技术标准
尚无相应的技术规范。
III 规范委托表述
根据XXX在涉案XXX事件中所受损伤的形态、特征进行致伤物和/或致伤方式的推断。
IV 鉴定材料及要求
1.被鉴定人的全部涉案病历材料,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等;
2.被鉴定人的全部涉案影像学资料;
3.受伤当时身体损伤的彩色照片;
4.案发现场的勘验记录及照片;
5.相关证人证言;
6.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材料;
7.如被鉴定人死亡的需提供被鉴定人的尸检报告;
8.需要提交的其他涉案材料。委托司法鉴定规范指南
篡改(污损)文件鉴定技术规范 GB/T37238-2018
III 规范委托表述
1.对检材的XX内容是否存在涂改、添加等变造痕迹进行鉴定。
2.对检材上的XXX 字迹是否由 XX 字迹添改而成进行鉴定。
3.对检材上的 XX 内容被涂改部分原来的内容进行鉴定。
IV 鉴定材料及要求
检材必须是原件。
V 注意事项
此项鉴定无需样本。
五、文件形成方式鉴定
I 含义
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对检材上可疑字迹、印委托司法鉴定规范指南文、手印等文件要素形成的具体方法进行检验和鉴别的专门技术。
II技术标准(包含但不限于)篡改(污损)文件鉴定技术规范 GB/T 37238-2018中
8.文件形成方式鉴定
III 规范委托表述
1.检材中的 XX 字迹是否为直接书写形成;
2.检材中的 XX 印文是否为直接盖印形成。
IV 鉴定材料及要求
检材必须是原件。
V 注意事项
此项鉴定无需样本。
六、特种文件鉴定
I 含义
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通过对可疑特种文件的检验或通过可疑特种文件与标准样本或有关特种委托司法鉴定规范指南文件制作的技术标准进行比较检验,根据特种文件的构成要素和信息,以及制作工艺和采用的防伪技术等,对可疑特种文件的制作方法及真伪进行检验和鉴别的专门技术。
特种文件是指货币、证照、票据等有特定用途的文件。
II技术标准(包含但不限于)
特种文件鉴定技术规范 GB/T 37236-2018
III 规范委托表述
检材 XX 是否为真实特种文件。
IV 鉴定材料及要求
检材原则上要求是原件。样本须与检材同版本同型号。
V 注意事项
无
委托司法鉴定规范指南
七、朱墨时序鉴定
I 含义
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对检材上印文、文字之间交叉部位形成的先后顺序进行检验和鉴别的专门技术。
II技术标准(包含但不限于)
文件制作时间鉴定技术规范 GB/T 37233-2018中
7.朱墨时序鉴定
III 规范委托表述
确定检材中的 XX 印文与该处手写/印刷字迹形成的先后顺序。
IV 鉴定材料及要求检材必须是原件。
V 注意事项
1.检材上的打印或书写字迹与印章印文必须有交叉重叠部位。
2.此项鉴定不需要样本。
委托司法鉴定规范指南
八、文件材料鉴定
I 含义
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采用理化检验方法对可疑文件的物质材料特性进行检验,或通过检材与样本文件材料的比较检验对其种类进行检验和鉴别的专门技术。
文件材料常见的有文件上的墨迹、印迹等。
II技术标准(包含但不限于)
文件材料鉴定技术规范 GB/T 37235-2018
III 规范委托表述
检材文件材料与样本文件材料的种类是否相同。
IV 鉴定材料及要求
检材样本均必须是原件。
V 注意事项
文件材料鉴定可能运用理化方法等破坏性检验手段,对检材原件进行部分破损,需委托方在委托前告知双方当事人此项鉴定的风险。
委托司法鉴定规范指南
九、基于痕迹特征的文件形成时间鉴定
I 含义
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根据构成检材的系统要素的特性及其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变化规律,对其形成时间及形成顺序和过程进行检验和鉴别的专门技术。
阶段性特征:构成文件的各要素在文件的使用过程中形成的或产生变化的,能够客观反映文件各要素随时间的推移在不同时间阶段反映出的在时间和空间上变化规律的各类特征的总称。
共时性特征:构成文件的各要素在文件的使用过程中形成的阶段性特征中,在某时间阶段内保持相对稳定的各类特征的总称。律师
II技术标准(包含但不限于)
文件制作时间鉴定技术规范 GB/T 37233-2018
III 规范委托表述
1.检材是否为某时间段打印/复印/盖印形成。
委托司法鉴定规范指南
2.多份检材是否一次或相近时间打印/复印形成。
IV 鉴定材料及要求
检材要求是原件,样本为同一台印刷机具印刷或印文盖印的从标称时间至怀疑时间内的连续的比对样本,数量原则上越多越好。
V 注意事项
该鉴定事项能否最终受理,取决于检材是否存在阶段性特征以及样本数量是否充分,由鉴定人依据具体案件情况判断。
十、手印鉴定
I 含义
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通过将检材与样本手印的纹线特征进行比较检验,对检材与样本手印的同一性进行检验和鉴别的专门技术。
II技术标准(包含但不限于)
文件上可见指印鉴定技术规范 SF/Z委托司法鉴定规范指南JD0202001-2015、篡改(污损)文件鉴定技术规范GB/T 37238-2018中8.文件形成方式鉴定III 规范委托表述
1.检材中XX处的指印是否为 XXX所留。
2.检材中XX处的指印与检材/样本上XX处的指印是否为同一手指捺印形成进行鉴定。
IV 鉴定材料及要求
检材必须是原件,且检材上的指印纹线清晰可辨、特征稳定。样本指印需清晰完整。
V 注意事项
1.检材与样本必须要求是原件。
2. III 1.项鉴定事项可以不提交样本。委托后由鉴定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十指指印采集取证,取证时需委托方及双方当事人见证。
3.如果当庭提取“实验样本”;建议使用专业的指纹捺印印油,采集平面捺印及滚动式三面捺印的十指指纹,并由双方当事人及见证人签字确认。
委托司法鉴定规范指南
注:每项司法鉴定委托是否能够受理,最终由司法鉴定人依据委托案件具体情况来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