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日期】2019.08.02【实施日期】2019.08.02【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6日发布了“e租宝”案全国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公告和“e租宝”案北京市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通告,于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对“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集资的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信息核实登记。目前,北京市信息核实登记工作进展顺利,为进一步保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权利,使每一名受损的集资参与人都能知晓“e租宝”案信息核实登记工作,现发布北京市关于“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的第二次通告,内容如下:
一、信息核实登记的目的
本次信息核实登记的主要目的是确定“e租宝”和“芝麻金融”两个平台中的受损集资参与人的身份信息、充值与提现金额并采集其本人的银行账号信息及手机号码等联络信息,为下一阶段的案款发还奠定基础。
二、信息核实登记的时间
核实登记期限自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每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核实登记地点的设置
为有效开展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方便集资参与人就近参加信息核实登记,前期北京市在各区设置了67个核实点,根据实际工作进度,现对我市核实点撤并调整为24个(详见附件一)。请未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及时携带相关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对应的核实点就近参加核实登记。已预约的核实点被撤并的,可自8月3日起重新预约或直接至原预约核实点所属辖区的其他核实点参加核实登记。
四、特别提示
本次“e租宝”案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涉及全国各省区市,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全国性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仅此一次。
本次核实登记工作结束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据已经核实登记的数据推进案款发还工作。希望集资参与人能够克服困难,积极参加现场核实登记,以免影响自身权益的实现。
为使集资参与人充分了解“e租宝”案信息核实登记工作,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信息核实登记相关问题作出了说明(详见附件二)。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日
核实登记预约二维码:
附件一 北京市现场核实点列表(二)
序号 |
核实点 |
详细地址 |
对应区域 |
联系方式 |
1 |
东
城
区
|
安乐林路
核实登记点 |
安乐林路乙45号(地铁14号线景泰站B口往西80米,7路、25路安乐林公交站往东80米 |
东城区 |
87895337 |
2 |
西
城
区 |
西城法院第三办公区核实登记点 |
西城区半步桥52号西城法院第三办公区一层(执行局院内) |
西城区 |
83916256 |
3 |
朝
阳
区 |
南磨房法庭
核实登记点
|
北京市朝阳区营盘沟路10号
|
三里屯街道、麦子店街道、朝外街道、呼家楼街道、团结湖街道、建外街道、双井街道、劲松街道、潘家园街道、左家庄街道、南磨房乡、十八里店乡、小红门乡 |
85998993
|
4 |
奥运村法庭
核实登记点
|
北京市朝阳区双泉堡甲10号
|
奥运村街道、大屯街道、亚运村街道、小关街道、安贞街道、和平街街道、香河园街道、东湖街道、望京街道、酒仙桥街道、机场街道、太阳宫乡、将台乡、来广营乡、孙河乡、崔各庄乡、金盏乡 |
85998740
|
5 |
王四营法庭
核实登记点 |
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王四营村甲3号 |
垡头街道、六里屯街道、八里庄街道、王四营乡、豆各庄乡、黑庄户乡、管庄乡、常营乡、三间房乡、高碑店乡、平房乡、东坝乡、东风乡 |
86377651 |
6 |
海
淀
区
|
海淀南部
核实登记点
|
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互联网金融产业园1013房间
|
万寿路街道、羊坊店街道、甘家口街道、八里庄街道、紫竹院街道、北下关街道、北太平庄街道、永定路街道、曙光街道 |
18611201139
|
7 |
海淀中部
核实登记点 |
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互联网金融产业园1025房间 |
海淀街道、中关村街道、学院路街道、清河街道、青龙桥街道、香山街道、西三旗街道、花园路街道、田村路街道 |
18611201173 |
8 |
海淀北部
核实登记点
|
海淀法院山后法庭(海淀区北清路翠湖南环路13号8号楼)
|
马连洼街道、上地街道、燕园街道、清华园街道、四季青街道、东升镇、海淀镇、西北旺镇、温泉镇、苏家坨镇、上庄镇 |
18611201187
|
9 |
丰
台
区
|
丰台区人民法院本部核实登记点 |
丰台区近园路9号 |
丰台区 |
83827200 |
10
|
石
景
山
区 |
石景山区法院执行局核实登记点 |
石景山区阜石路169号北门 |
石景山区 |
88699178 |
11 |
昌
平
区 |
昌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核实登记点 |
昌平区城北街道南环西路法院西门 |
昌平区 |
80122244
80122199 |
12 |
大
兴区
|
安定法庭
核实登记点 |
大兴区安定镇青礼路与安采路交叉口西南角处 |
榆垡镇、礼贤镇、庞各庄镇、安定镇、采育镇、魏善庄镇、青云店镇、长子营镇 |
57362437 |
13 |
红星法庭
核实登记点 |
大兴区瀛海镇黄亦路南海子公园公交站东50米再向南300米 |
西红门镇、瀛海镇、旧宫镇 |
57362438 |
14 |
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核实
登记点 |
大兴区亦庄镇贵园中路5号院5号楼 |
亦庄镇、荣华街道、博兴街道 |
57362436 |
15 |
大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核实登记点 |
大兴区林校北路25号 |
高米店街道、清源街道、黄村镇、北臧村镇、林校路街道、兴丰街道、天宫院街道、观音寺街道 |
57362439 |
16 |
门
头沟
区 |
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核实登记点 |
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74号东门 |
门头沟区 |
61868863 |
17 |
房
山
区 |
房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核实登记点 |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奥特莱斯西侧清雅小区大门北侧 |
房山区 |
69371682 |
18 |
通州区 |
通州区人民法
院执行局核实登记点 |
通州区梨园北街186号通州法院第二审判区四层执行局 |
通州区 |
81553810 |
19 |
顺
义
区 |
顺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核实登记点 |
顺义区顺平辅路190号 |
顺义区 |
69434383
69434330
69434341 |
20 |
平谷
区 |
王辛庄法庭
核实登记点 |
平谷区府前西街21号 |
平谷区 |
89966814 |
21 |
怀
柔
区 |
怀柔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核实登记点 |
怀柔区迎宾中路6号 |
怀柔区 |
69648020 |
22 |
密
云
区 |
密云区人民法院核实登记点 |
密云区西大桥路5号 |
密云区 |
69092186 |
23 |
太师屯法庭
核实登记点 |
密云区太师屯镇 |
不老屯镇、太师屯镇、古北口镇、
高岭镇、新城子镇、北庄镇 |
69092202 |
24 |
延
庆
区 |
延庆区人民法院核实登记点 |
北京市延庆区大榆树镇下屯东区165号(法院南区) |
延庆区 |
61115046 |
附件二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e租宝”案信息核实登记的工作说明
问题一:“e租宝”案全国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本次信息核实登记的主要目的是确定“e租宝”和“芝麻金融”两个平台中的受损集资参与人范围、受损总额及具体损失金额,为案款发还提供基础数据。核实登记的主要方式是组织集资参与人现场核对系统平台记载的身份信息、充值与提现金额并采集其本人的银行账号信息及手机号码等联络信息。总之,信息核实的目的在于为下一阶段的案款发还奠定基础。
问题二:有人认为核实登记确认签字就等于同意自己是非法集资人,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同伙并追究责任,是这样吗?
答:集资参与人在现场核实登记时签字的效力限于对其身份信息、金额信息、账号信息及联络信息的真实性确认,不涉及刑事责任问题。集资参与人积极参加核实登记对我院尽早完成案款发还、对集资参与人群体合法权益的尽快实现具有重要作用。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中获取的集资参与人信息,只用于案款发还工作,我院将依法对集资参与人的信息进行保密。
问题三:集资参与人因故不能参加本次信息核实登记的是否会影响其接收发还的案款?
答:案款发还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为集资参与人身份信息正确,充值及提现金额准确,并需要集资参与人提供接收清退资金所用的银行账号信息。上述条件不具备,就无法实现案款发还。本次核实登记工作结束后,我院将依据已经核实登记的数据推进案款发还工作。
问题四:本次信息核实登记结束后,是否还组织开展第二次核实登记工作?
答:“e租宝”案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涉及全国各省区市,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全国性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仅此一次,不会再组织第二次核实登记。
问题五:目前,全国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已经开展了一个月了,在核实登记过程中集资参与人提出的数额异议会如何处理?
答: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本案核实的金额信息仅限于集资参与人通过“e租宝”和“芝麻金融”两个平台实际充入或取出的资金数额,与合同中约定的投资金额不同,也不包含利息。对于有证据证明平台数据确有错误的,由集资参与人本人提出主张、提交证据,我院将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集资参与人提出的数额异议进行审核,确保审核工作依法有序,审核结果会适时通知集资参与人。
问题六:核实登记过程中,对所登记的接收案款的账户有什么要求?
答:为切实保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避免他人获取集资参与人信息后恶意参加核实登记,系统平台设置的接收案款的账户必须是集资参与人本人名下的银行账号。
问题七:还有什么需要向集资参与人提出建议的?
答: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是本案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集资参与人权益实现有重要作用。希望集资参与人能够克服困难,积极参加现场核实登记,避免发生无法进入首批案款发还范围的不利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