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文字号】京规自发〔2018〕81号【发布日期】2018.12.26【实施日期】2018.12.26【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北京市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各区人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市高级法院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司法公开,加强土地争议案件审判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现就全市土地争议案件审判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全市土地权属争议案件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制度
按照《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市规划国土发〔2017〕289号)的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负责定期汇总统计全市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并在“北京市建设项目办事服务互联网平台”-“服务”版块中设立“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统计查询”栏目,向社会公开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规划国土委各分局应当从优化本市营商环境的大局出发,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本市关于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工作统计上报的相关要求,以辖区为单位,认真填写《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台账》和《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汇总表》,及时报送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处理数据。
二、进一步加强法院系统全市涉及土地纠纷案件审理信息依法公开
加强全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法院在涉及土地纠纷案件信息方面的依法共享互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在所属的“北京市建设项目办事服务互联网平台”-“服务”版块中设立“北京法院涉及土地纠纷案件统计查询”栏目,向社会同步公开“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涉及土地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及数据。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