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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关于开展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发布部门】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福建省监察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司法厅【发文字号】闽安监政法[2010]243号【发布日期】2010.10.29【实施日期】2010.10.29【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各设区市安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监察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各监狱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25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精神,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强化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进一步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2006—2009年全省发生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2006—2009年全省共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328起,其中福州市72起、厦门市26起、漳州市45起、泉州市58起、三明市27起、莆田市19起、南平市20起、龙岩市28起、宁德市33起(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处分是否得到了全面落实。是否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处分手续,处分决定是否装入本人档案;受降级以上处分的人员的工资、级别、职务、公职等,是否按有关规定落实到位;对上级政府查结事故的责任追究决定或建议,是否擅自变更或降低处分档次;对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是否存在受处分期内被异地升职、拖延处理和其他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

2.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是否依法追究,是否存在久拖不诉、久拖不决,以及重罪轻判、以罚代刑;是否存在违反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减刑、假释等;是否存在事故责任人员长期逃逸而不能结案;是否存在做出刑事判决后尚未进行相应纪律处分等问题。

3.行政处罚是否执行到位。对上级政府查结事故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建议,是否存在擅自变更或降低标准,以及未予执行等问题。

4.防范措施或建议是否得到认真落实。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否认真研究,并采取切实措施进行落实。

5.事故调查组移交的事故背后涉及的腐败问题,是否立案调查,并对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律师

二、专项检查的方式和安排

(一)自查自纠

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各设区市、各有关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安监局、监察局牵头,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监狱等部门,对属于专项检查范围内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综合运用报表台帐等措施,逐起事故、逐个责任单位、逐个责任人员进行全面核实、填写,附上相关书证材料,做到“一人一档"、“一案一宗"。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照规定予以纠正;对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过程中存在严重问题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2011年2月28日前,将自查情况的书面报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每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三类自查表(见附件3、4、5)及电子邮件一并报至省安监局、省监察厅。

(二)督促检查

2011年第一季度,在各设区市、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省安监局、省监察厅、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有关部门将派出联合督查组,对有关地区和部门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周密部署,认真组织自查自纠。要结合实际,制定细致的工作方案,明确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全面摸清底数,查找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确保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密切合作。开展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涉及部门、单位和人员较多,涉及责任追究的方式各不相同,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既分工明确,又协调配合。

(三)真抓实干,注重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要围绕检查的范围和内容,认真摸清底数、填报相关报表;要重点检查有重大社会影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要注意发现和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对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和报告。

联系单位: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黄柳萍

联系电话:0591-8752178218750106088

电子邮件:chensy911@163.com(省安监局)

87841896@163.com(省监察厅)

附件:

1.2006—2009年福建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目录.xls

2.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xls

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自查表(纪律处分部分).xls

4.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自查表(刑事追究部分).xls

5.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自查表(行政处罚部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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