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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营造创新创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措施

【发布部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文字号】厦中法发〔2019〕61号【发布日期】2019.08.29【实施日期】2019.08.29【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深改委《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根据上级法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厦门知识产权法庭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更新理念思路,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面提档升级

1、树立最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审判理念,着力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充分认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准确把握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的丰富内涵,切实找准司法服务保障大局的着力点。将“严格保护、快速保护、平等保护”理念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档升级,着力打造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优选地,为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一流法治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二、完善诉讼规则,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水平

2、坚持以市场价值为导向,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探索建立与知识产权价值相适应的损害赔偿规范化制度,鼓励和引导当事人就赔偿数额问题积极举证。妥善运用知识产权诉讼证据规则,发挥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中的作用,提升裁判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研究细化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对恶意侵权或重复侵权情节严重的,依法从高认定赔偿数额,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充分利用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优势,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发挥刑罚威慑功能。

3、探索繁简分流的厦门模式,统一裁判标准、缩短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周期。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普通案件模块化审判机制,制定规范化处理标准,确保类型化案件快立、快审、快结,最大限度提升审判效率。优化诉讼程序,强化审限管理,严格审限延长、扣除等情形的审批。依法审查中止申请,防止因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程序拖延诉讼,不当阻滞民事侵权纠纷的审理。探索适用中间判决,对事实复杂、审理周期较长的案件,就已查明的部分先决性争议作出先行判决,及时制止侵权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五位一体”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拓宽技术查明手段,强化法官在查明技术事实中的主导作用,提升复杂案件司法裁判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4、依法适用临时保护措施,降低维权成本、破解知识产权举证难题。对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临时措施的申请,积极受理、迅速审查、依法裁定,符合保全条件的,及时采取有关措施,提高司法救济的及时性、便利性和有效性。对抗拒保全的行为,运用举证妨碍规则,结合知识产权证据特点,合理分配当事人之间的证明责任,对严重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依法予以制裁。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防止因恶意诉讼、恶意保全行为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为企业预留必要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律师

5、强化科技融合运用,以智能化促诉讼便利化。制作知识产权法庭诉讼服务指引,在法院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发布,指导权利人精准诉讼。建立健全全流程在线诉讼机制,强化律师服务平台应用,发挥厦门“诉讼+公证”协同优势,推广电子诉讼制度运用。加强区块链存证云、远程视频、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的运用,为当事人提供知识产权诉讼远程开庭、远程技术听证、远程示证等全在线庭审服务。完善司法大数据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为法官提供法条检索、类案推送、裁判比对等服务,开发在先诉讼案例的数据分析系统,为当事人提供类案检索服务,引导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形成理性预期。

三、创新工作机制,打造厦门特色知识产权司法品牌

6、健全与行政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建立健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自贸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等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闽西南地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落实良性互动意见要求,确定联络工作小组,主动对接,通过信息共享、定期走访、交流座谈等形式,共同谋划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形成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7、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积极服务闽西南协同发展。以厦门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管辖闽西南技术类案件为契机,充分发挥厦门法院牵头作用,建立闽西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协作机制,提供知识产权案件立案、调解、保全、送达等跨区域诉讼服务。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工作,让企业享受及时、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强化与闽西南行政保护职能部门沟通协作,打通区域间诉调对接通道。探索建立涉网络纠纷委托调解制度,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方参与和多元化解机制,积极营造有利于闽西南片区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营商环境。

8、建立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知识产权法学实践交流机制,促进两岸深度融合发展。与海峡交流文化中心共建海峡两岸青年学生知识产权法学实践交流协作机制。在上级法院指导下,接收台湾、香港、澳门青年学生和司法实务人士到法庭见习交流,聘请在知识产权法律、高新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台港澳籍同胞担任知识产权咨询专家,增进对大陆司法制度的认同感。定期举办两岸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学术论坛,邀请两岸专家学者、实务人员、青年学生参与研讨,推动两岸知识产权法学交流与审判实践共同发展。与台商协会建立良性互动机制,深入了解台商台企知识产权保护需求,为推进两岸科技创新提供最优质司法服务。

9、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化水平。充分利用厦门开放型国际化城市区位优势和厦门大学优势学术资源,强化国际交流与合作。依托厦门文化创意产业链的先发优势,探索设立“司法保障文化创意研究(厦门)中心”,加强互动娱乐、动漫网游、数字教育、文化旅游等新型文化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和国际交流。立足厦门“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城市定位,以加强对外贸易技术保护研究为着力点,强化光电、软件、生物与新医药、视听通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和国际交流,提升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影响力,增强对知识产权国际治理规则的引领力。

四、拓展审判职能,增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实效

10、开展“一企一人”精准对接行动,助力企业创新发展。主动对接闽西南地区重点“高技术、高成长性、高附加值”企业,采取“一企一人”模式,针对企业特点,定制专属知识产权保护方案,助力企业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精准滴灌”服务。及时总结专利、计算机软件、自主品牌、商业秘密保护等审判工作经验,发布涉技术类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深入高新技术企业集中的自贸区、软件园、开发区开展巡回审判和专题讲座,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提示,依法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律师

11、创新法治调研宣传形式,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辐射作用。强化前瞻意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大数据分析应用,准确研判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态势,及时形成风险提示报告,为优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产业布局提供数据支持和智能辅助。紧扣信息化和全媒体时代传播特点,充分利用新媒体和司法公开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常态化推动知识产权法治宣传向纵深发展。精准把握企业和社会公众需求,创新运用场景式宣传、案例式宣传和热点式宣传等形式,增强公众参与感和认同感,让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为大众喜闻乐见,营造尊重知识、保护创新、诚信守法良好社会氛围。

12、全面提升审判队伍素质,展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良好形象。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法官司法能力提升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专题培训,充分利用厦门大学等高校、研究机构优势学术资源,在案例研讨、人才培训、教学实践等方面,加强学术研究与协作。注重拓宽国内外司法机构的交流互鉴,共同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并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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