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日期】2020【实施日期】2020【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为推进本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促进司法公正、提升程序效能,参照《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的工作规程(试行)》,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速裁机制,简化诉讼程序,实现本院60%民商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切实做到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提高审判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机构设置
在本院民三庭内设若干速裁合议庭,负责民商事案件的速裁工作。
三、速裁审理范围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含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等);服务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民事部分);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含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劳务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申请撤销(商事)仲裁裁决;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律师
四、审判团队组建及分工
为高效、快速审理速裁案件,原则上采用 "1+1+N 的审判团队模式,即一名速裁法官配一名法官助理。若干名书记员进行团队人员配置。
具体审判团队的设计,根据专业组建三个速裁审判团队(今后将视案件受理情况内部调整)如下,分别为:
1、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团队:由周娟。于海砚、胡江及审判辅助人员组成;
2、知识产权。劳动人事争议及其他纠纷审判团队:由钟震强、严丽芳、丁晓鹏及审判辅助人员组成;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及其他纠纷审判团队:由朱莉娜、邹戈、张佳誉及审判辅助人员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