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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关于落实便企措施优化“登记财产”的通知

【发布部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日期】2019.10.17【实施日期】2019.10.17【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各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税务局、法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州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在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出新出彩的重要指示精神,率先对接国际先进营商规则,聚焦企业和群众最关切的环节,以企业间房地产交易登记业务为抓手,打造具有全国竞争力的营商环境。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优化“登记财产”措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广州市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指标改革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世界银行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标准深化减流程、减时间、减成本、优服务,提升登记财产便利度。

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牵头进一步建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银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商业银行线上办理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等业务。

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牵头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有线电视网络过户、变更联动办理。

四、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市、区不动产登记企业服务专窗设置工作,实现登记受理、收费、发证一窗办理,确保企业间房地产交易登记非批量案件受理后1个小时审结;加强企业服务专窗主动宣传指引,最大化服务办事企业;加快实现企业间转移登记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和证书工本费;进一步提高我市土地管理质量水平。

五、市区税务部门协同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确保在企业服务专窗完成企业间房地产交易登记业务非批量案件(涉及价格异议、评估报告审核、企业改制等特殊情况除外)即时办结征税工作,免于额外增加环节和跑动窗口,对可共享获取的材料免于收取。协同做好企业服务专窗税务、登记一体化的对外宣传指引。打破区域限制,按照“不动产登记+税务”一体化工作模式,加快实现中心城区的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全城通办,并逐步推广到全市。

六、市住建部门取消企业之间商业、办公存量房交易网签环节,取消企业办理厂房存量房交易网签环节。

七、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我市土地争议案件审理信息公开制度,并定期更新土地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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