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教育局、珠海市司法局、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珠海市总工会、珠海市妇女联合会、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日期】2019.08.20【实施日期】2019.08.20【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教育局、珠海市司法局、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珠海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珠海市医疗保障局、珠海市总工会、珠海市妇女联合会、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综合执法局,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教育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局、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工会、妇联、人民法院,在珠高校,各有关单位:
现将《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167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重视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维护妇女平等就业权益,是推动妇女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就业的重要保证。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妇女平等就业。
二、建立解决就业性别歧视工作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通知》的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本系统业务范围内解决就业性别歧视问题,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加强信息互通交流,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各区应参照市做法,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三、建立约谈工作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建立市级联合约谈工作机制,按规定对在全市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的性别歧视事件涉及单位开展约谈工作。约谈方式可根据案情大小和复杂程度等情况,由受理投诉单位单家约谈,也可三家联合约谈。各区应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约谈工作机制;对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的案件,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提请上级部门开展联合约谈。
四、开展清理招聘信息行动。各级人社部门要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对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高校发布的招聘信息(含网上发布的招聘信息)进行全面清理,确保不含性别歧视内容。要及时督促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核发布信息,防止出现含有就业性别歧视内容。要加强对各类招聘会的管理,严格审核招聘信息发布,确保不含有就业性别歧视内容。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纳入人力资源市场诚信记录实施失信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