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导航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广西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发文字号】桂高法会[2013]7号【发布日期】2013.07.30【实施日期】2013.08.01【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全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结合我区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研究,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现确定我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如下:

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五百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四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三、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本通知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 通讯联络方式 ☆

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 通讯联络方式 ☆

中国·上海·沈洁律师

手机 13917766155

QQ:2273847979

微信号:huiyinlaw

查看地址和交通路线>>

时间:周一到周日8点-21点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