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地图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广西检察院关于2018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方案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日期】2019.07.30【实施日期】2019.07.30【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针对2018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征集到的人民群众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纳和分析,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律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准确把握人民群众满意的新内涵新标准,切实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有效性,积极回应社会各界人士关注,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整改中提高服务人民的能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推动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整改内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完成时限

2018年,在民意调查过程中,社会公众肯定我院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的同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共46条。其中“反馈问题整改专项评议收集到意见建议”2条、热点难点工作“法治进校园”的意见建议8条、“定点帮扶满意度评议收集的意见建议”3条、“本系统干部职工评议的意见建议”17条、“有业务联系的区直部门的意见建议”9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7条。内容涉及“司法体制改革、履职尽责、指导服务基层、检务公开、扶贫攻坚”等5个方面。

(一)司法体制改革方面意见建议

1.加快推进改革政策落地落实,有效解决各地权责利不符问题。

责任部门:政治部、行装处、司改办

整改措施:(1)加快推进市县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按照高检院的要求,在三季度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2)健全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落实常态化员额遴选制度,探索建立员额递补机制,严格执行员额退出办法,实现员额能进能出,对办案达不到要求的坚决退出;加快推进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级序列、市县检察院司法警察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用好用足政策,全面拓宽各类人员职业发展空间;(3)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细化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责清单,建立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4)完善和落实检察官职业保障配套政策,继续推动明确与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相对应的住房、医疗、差旅补助等福利政策和退休待遇执行标准。

完成时限:2019年取得阶段性进展

2.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司法改革存在的问题。

责任部门:政治部、检务督察部、行装处、司改办

整改措施:(1)由院领导带队到基层院开展调研,指导帮助解决司改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推动改革政策及时全面落地落实;(2)市县两级院“三定”规定获批后,帮助市县检察院做好与地方党委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同时加强指导,推动尽快落实;(3)加强改革政策宣传解读,跟进指导,对问题困难较多、工作滞后的地方重点督导,帮助协调解决。

完成时限:2019年取得阶段性进展

(二)履职尽责方面意见建议

3.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力度。

责任部门:各业务部门

整改措施:(1)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2)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纠正执法不公、司法不严,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出问题;(3)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100%,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

完成时限:2019年取得阶段性进展

4.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

责任部门:各业务部门

整改措施:(1)进一步推动检察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进一步完善速裁程序、简易程序、认罪认罚从宽程序;(2)从思想、组织、机制、领导等多方面入手,下大气力解决办案超期问题;(3)积极借助“外脑”,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社会影响;(4)建立专家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咨询研判作用。

完成时限:2019年取得阶段性进展

5.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业务部门、宣传处

整改措施:(1)开展“以案释法六进”活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2)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切实维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3)积极运用检察建议协助企业完善规章制度,为企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4)正确处理办案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关系,严格区分“五个界限”,防止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5)强化服务意识,落实与工商联的日常联络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回应民营企业司法保护需求,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完成时限:2019年取得阶段性进展

(三)指导服务基层方面意见建议

6.提高证件制作、装备采购等办事效率。

责任部门:办公室、行装处

整改措施:(1)因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各部门名称、人员、职务均作相应调整,待内设机构改革完成,各部门人员调整到位后即着手办理自治区检察院本级工作证,并就工作证办理事宜下发通知到各市分院;(2)积极争取高检院、自治区有关部门在经费建设、装备建设、“两房”建设等多方面的支持。

完成时限:2019年取得阶段性进展

7.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协调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和问题。

责任部门:各部门

整改措施:(1)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开展深入调研活动,真正了解民情、下情,掌握实情;(2)完善上级检察院业务对口指导常态化机制,多形式加强指导、督导;(3)持续加大对涉黑涉恶、“三大攻坚战”、重大敏感、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挂牌督办、指导力度;(4)完善“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加大业务培训,提高案件质量。

完成时限:2019年取得阶段性进展

8.加快推进全区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建设。

责任部门:各部门

整改措施:(1)加快推进系统内部互联互通,扎实推进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等网络建设;(2)加强系统外部互联互通,积极参与广西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3)加大对基层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和实施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

完成时限:2019年取得阶段性进展

(四)检务公开方面意见建议

9.丰富“法治进校园”形式,加大“法治进校园”次数,扩大“法治进校园”范围及宣传力度。

责任部门:第九检察部、宣传处

整改措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化全区三级检察院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机制,通过“法治进校园全区巡讲”“一村一法治巡讲”“儿童家园”建设等系列创新举措,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促进源头治理;制作检察机关法治宣传光盘,探索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提升学生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

完成时限:2019年取得阶段性进展

10.加强检察宣传,深化检务公开改革。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业务部门、案管室、宣传处

整改措施:(1)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持续开展送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等“六进”活动,结合典型案例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坚持检察开放日制度,邀请社会各界群众走进检察机关,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了解检察工作;(3)依托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工作,通过不断增强代表联络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为代表委员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起到较好的纽带桥梁作用;(4)进一步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检察工作普法宣传和案例宣传;(5)依托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不断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

完成时限:2019年取得阶段性进展

(五)扶贫攻坚方面意见建议

11.解决村里路灯安装、卫生间排污以及贫困户慰问品发放问题。

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各党(总)支部、驻凤山县脱贫攻坚工作队

整改措施:(1)以党建助力脱贫攻坚,各党支部组织本部门党员干部开展精准帮扶“一帮一联”工作,进一步明确帮扶工作措施、帮扶工作责任,扎实抓好帮扶工作;(2)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帮扶贫困村亮化工程建设,积极协调自治区住建厅争取项目资金,逐步解决村屯路灯问题;(3)加强与凤山县委、县政府沟通协调,将村里卫生间排污问题作为凤山县乡村清洁工程统筹安排、整体规划;(4)强化驻村工作队员的帮扶责任,对于帮扶工作人员到访不在的贫困户,慰问品由第一书记代为保管和发放。

完成时限:2019年全年开展,至定点扶贫工作任务结束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正确看待社会评价意见建议,主动认领责任清单任务,将意见建议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部门业务工作的推进结合起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律师

(二)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目标。方案明确承担整改责任的部门,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的责任,认真对照、分析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找差距、抓落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增强责任意识,担当实干,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抓整改。

(三)强化整改督查,确保整改实效。院绩效考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不定期对各相关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整改计划,定期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整改任务取得实效。

(四)坚持阳光整改。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11月30日前,各责任部门务必将本部门落实整改情况及其成效形成书面材料报院绩效考评办公室,便于汇总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评判,保障社会公众对整改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评判权,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