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南宁市政府【发文字号】南府办〔2008〕83号【发布日期】2008.04.11【实施日期】2008.04.11【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为了加快法院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审判场所不足的问题,提高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保障。律师
二、目标任务
按基层法院审判法庭功能性用房建设面积一类标准新建西乡塘区、良庆区法院审判法庭(办公综合楼),按基层法院审判法庭功能性用房建设面积二类标准新建邕宁区法院审判法庭(办公综合楼),按人民法庭功能性用房建设面积一类标准续建横县法院峦城人民法庭和宾阳县法院黎塘人民法庭。
三、项目经费
西乡塘区法院审判法庭(办公综合楼)建设资金,主要由城区财政解决,申请国债500万元;邕宁区法院审判法庭(办公综合楼)建设资金,主要由城区财政解决,申请国债300万元;良庆区法院审判法庭(办公综合楼)建设资金,主要由城区财政解决,申请国债500万元;横县法院峦城人民法庭建设资金,主要由县财政解决,市财政补助20万元;宾阳县法院黎塘人民法庭建设资金,主要由县财政解决,市财政补助20万元。
四、进度安排
(一)西乡塘区法院审判法庭(办公综合楼)建设进度安排:4月-5月完成立项、方案报批、选址定点,6月-8月完成征地,9月-11月完成设计,12月完成招标报建及前期准备,并开工建设。
(二)邕宁区法院审判法庭(办公综合楼)建设进度安排:4月-6月完成编制项目建议书、规划设计、筹措前期建设资金,7月-9月完成招标工作,10月-11月完成土地平整,12月20日前开工建设。
(三)良庆区法院审判法庭(办公综合楼)建设进度安排:5月前完成定点选址工作,8月前完成征地工作,12月前开工建设。
(四)横县法院峦城人民法庭建设进度安排:5月底前投入使用。
(五)宾阳县法院黎塘人民法庭建设进度安排:4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6月底前竣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2个人民法庭和3个基层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波担任,副组长由副市长温守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莫建芳担任,成员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耕、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施小申、杨智军、张小庆、余万庆、市发改委副主任李振林、市财政局副局长罗海山、市国土局总工程师张沛、市建委副主任梁文、市规划局副局长郭维宁,横县副县长张海光、宾阳县副县长梁俏、西乡塘区副区长官祖林、邕宁区副区长褚友之、良庆区副区长谷明佳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施小申担任。有关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组织实施审判场所项目建设。律师
(二)加强配合。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项目的选址、立项、报建、施工建设及组织验收等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建房用地办理立项及审批有关手续;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建设的补助经费并及时拔付资金,监督检查专项经费的使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建房用地有关手续;市建委负责项目设计建设图纸,办理报建手续。
(三)加强督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等方式,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实行跟踪监控、检查和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总结推广有效做法,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同时,各县(区)每月2日前向市2个人民法庭和3个基层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