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玉林市司法局【发布日期】2020.06.28【实施日期】2020.06.28【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玉林市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提升我市破产管理人的职业素养和执业能力,促进我市破产管理人队伍的自律规范,进一步发挥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审判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玉林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函〔2020〕32号)文件精神,就成立玉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玉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构成
玉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由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管辖内入选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服务公司等社会中介机构组成的地方性非营利社会团体。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玉林市司法局,业务指导单位是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玉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入会条件
(一)已入选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
(二)认可玉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章程,愿意履行章程规定的会员义务;律师
(三)有加入玉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意愿。
三、玉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入会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玉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入会申请表》,并提交至玉林市司法局。
(二)玉林市司法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提交发起人会议通过。
(三)会议通过后即成为破产管理协会会员,由市司法局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附件:玉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入会申请表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玉林市司法局
2020年6月28日
附件 玉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入会申请表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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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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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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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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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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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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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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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基本情况、人员、规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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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申请意见 |
本单位自愿申请加入玉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负责人签字: (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
主管机关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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