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监察厅、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发文字号】琼建管[2010]76号【发布日期】2010.03.30【实施日期】2010.05.01【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察局、人民检察院、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倡廉工作,促进我省建筑业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了《海南省建筑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我们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