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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环境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联合执法工作的意见

【发布部门】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发文字号】冀环〔2014〕7号【发布日期】2014.08.21【实施日期】2014.08.21【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为进一步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加强联合执法的沟通协调,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形成环境保护合力,制定以下意见。律师

一、加强执法联动规范执法程序

1、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要加强协调配合,互信协作,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依法严厉惩治环境污染犯罪。

2、联合执法重点打击范围:达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5号)规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14种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以及可能涉嫌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的犯罪行为。

3、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对于获取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信息,要与同级公安机关及时沟通,共同协商开展行动;各级公安机关自行受理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需要环境保护部门配合的,要及时联合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共同开展行动。

4、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调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启动联合调查机制:

(1)在一定区域、时段内,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高发,需公安机关、环境保护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进行整治、打击的;

(2)环境保护部门拟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前,经与公安机关会商,认为可能会引起群体性事件或者暴力阻挠的;

(3)环境保护部门在执法检查时遇到恶意阻挠检查、对执法人员进行恐吓或者暴力抗法的情况,认为确有必要需公安机关配合的;

(4)公安机关在侦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时,需要环境保护部门配合做好取证、监测、评估污染损失的;

(5)案件复杂、牵涉面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6)经协商确有必要进行联合执法的其他情形。

5、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对于需要提请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的案件,可商请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

6、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建立重大环境污染案件挂牌督办制度。每年从严重污染环境、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中选取部分案件实施挂牌督办。根据案情,挂牌督办案件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联合进行。

7、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加大联合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频次,针对环境犯罪的突出问题、特定领域、特定时段,集中组织开展全省范围内或市、县(市)区域范围内的专项打击行动,对环境污染犯罪形成强大震慑和高压态势。

8、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涉及跨区域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或者有可能受到地方干预的案件,可以提级管辖或者指定管辖。

9、环境保护部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对于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应当予以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线索,应当及时移送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处理。

人民检察院定期对案件移送、立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应当移送而未移送、应予立案未立案的,依法进行监督。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办案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失职、渎职等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将犯罪线索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二、规范环境监测强化证据收集

10、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强化证据意识,依法依规认真做好证据采集、试样分析、监测报告等各项工作,确保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客观性。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时,要将现场收集的证据、监测报告、鉴定意见以及认可证明附同有关材料一并移交公安机关。

11、公安机关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查检查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现场勘验、检查。需要对污染物进行监测的,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根据协助事项和要求,指派环境监测有关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开展相应监测工作。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机构在对污染物进行采样时,公安机关要依据职责提供便利和支持。

12、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在完成样品采集工作后,要于5日内制作完成监测报告并报出。对于有特殊条件要求的样品,经环境监测机构主要负责人同意,出具监测报告的时间可适当延长。

环境监测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与监测技术规范开展监测,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监测结果要具有完整的溯源性和正确性。

设区市环境保护部门可以根据县(市)环境保护部门的认可申请,于5日内出具初步审查意见。设区市、省直管县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可直接向省环境保护部门申请认可。省环境保护部门对各地上报的监测数据或初步审查意见进行程序、形式审查,在5日内出具认可意见。

13、省环境保护部门要大力培育和充分发挥社会第三方监测机构和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作用,增强在环境污染案件中的监测和鉴定评估能力,为行政监管提供保障,为刑事司法提供证据。

14、公安机关要统筹公安内部各种资源,用好各种侦查力量和侦查手段,坚持有关警种一起捆绑作业、多种侦查手段同步上案,及时收集、固定有关证据材料。

15、人民检察院要把审查案件的重心前移,及早介入侦查,完善证据链条,积极协调公安机关对证据作出研判,引导公安机关提取固定证据。

16、人民法院要加强对刑事证据的审查,对于环境监测数据证据存在瑕疵,应当及时要求人民检察院协调环境监测机构进行补正,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自行要求环境监测机构进行补正。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对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补充证据的要求,能够补正的,要及时补正,对于不能补正的要说明原因。对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的环境保护的专业性问题,应当及时解答。

环境污染专门性问题的鉴定与检验机构出具的相关鉴定意见、检验报告、情况说明等书面文件,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由鉴定人、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17、对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通知鉴定人或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做好所属相关人员的出庭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审理。

18、各级人民法院对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应当严格把握适用缓刑条件。对于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确需对被告人判处缓刑的,可以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排放污染物的经营活动。

三、完善会商制度建立联席会议

19、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要建立重点、重大案件会商机制,通过会商研究,解决办理案件中存在的难点疑点问题,不断加大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

20、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时启动会商机制:

(1)联合调查案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疑问或者存在不同意见的;

(2)调查部门查办的案件案情重大、复杂、疑难、性质难以认定、需要其他部门配合或者咨询有关情况的;

(3)部门之间相互移送的案件,由于鉴定或者监测证据遇到专业性问题需要共同商定的;

(4)其他需要会商的事项。

21、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研究需要解决的复杂难点问题、协调联合执法的事项、制定和启动联合执法行动计划,研究议定联合执法重大工作决策和意见等。

22、联席会议一般由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召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情况组织召集。各单位明确一名主管领导作为联席会议组成成员,同时明确一个处(科)室作为联系承办单位,并确定一名负责人作为联席会议部门联络员。

23、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或者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遇有重大事项和紧急情况,可临时组织召开,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

四、加强信息共享拓展案源渠道

24、建立案件信息通报机制。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建立健全案件信息共享和通报机制。开通环境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平台接口,定期通报有关情况。案件信息通报要以有利工作、方便沟通、资源共享为原则,可采用书面、电话、电子传送、抄送统计报表等灵活多样的方式。

25、案件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各部门获取的案件线索或者需要联合调查取证的案件线索,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移交、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立案、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司法裁决情况以及移送建议、监督立案和涉嫌失职渎职犯罪的案件查处情况等信息。对于需要保密的内容,应当予以特别说明。律师

26、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建立案件信息统计报表,案件信息统计报表可以按月或季度统计上报,统计报表于每月(季度)5日前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统计报表具体内容由省级各部门自行规范制发。信息统计报表应抄送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办案能力

27、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每年应当联合或单独组织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专业知识培训、经验交流和研讨,优化办案流程,不断提升破获和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能力。

28、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做出的重大决策、开展的重大行动事项、取得的重要成果等,可以采取联合发布或同时发布的方式,适时向社会公布。

29、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针对环境保护案件中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环境保护等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督促改进工作,提升环境保护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30、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单独或联合方式,及时发布环境污染典型案例,引导和培育公众的环境保护法律意识,推动全社会自觉参与环境保护,积极回应人民关切,为建设全面小康、富裕殷实、山青水秀的河北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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