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发文字号】鄂检发〔2011〕80号【发布日期】2011.08.24【实施日期】2011.08.24【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检察院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在省院机关全体党员干警中,强力推进以“治庸提能、治懒提效、治散提神、治软提劲”为主要内容的治庸问责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讲政治、讲原则、讲正气;以治理机关及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软”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岗位能力席位标准建设为着力点,以建设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执法队伍、提高执法公信力为目标,大力开展治庸问责工作,全面提升省院机关整体战斗力。
二、目标任务
通过抓精神鼓士气、抓学习提能力、抓效能优环境、抓作风严纪律、抓规范促执法,实现下列目标:1、强化“五个意识”(能力席位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奋发有为意识),机关精神面貌明显改观;2、解放思想、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形成氛围;3、着力提升执法能力,“三个体系”(以坚定政治方向、服务大局为基点的方针政策体系,以“四个维护、两个促进”、营造“四个环境”为基点的法律监督工作体系,以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基点的自身建设体系)建设全面推进;4、强化管理、严明纪律,服务效能明显改进;5、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干警作风明显转变;6、提神鼓劲、全面履职,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三、方法步骤
坚持把思想教育、检查整改、树立典型、责任追究、完善机制贯穿始终,突出抓好宣传发动、自查整改、督查问责、总结提高四个环节,采取集中检查、明查暗访、群众举报、公开承诺、媒体曝光等方式,着力解决党员干警队伍中存在的能力平庸、业绩平庸,思想懒惰、工作懒惰,纪律作风松散、班子软弱涣散等“庸懒散软”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宣传发动(8月17日-8月31日)
通过广泛动员,引导广大党员干警积极参与,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下功夫,为治庸问责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1、召开动员大会。省检察院于8月24日召开全院党员干警动员大会。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同志亲自动员部署,要求党员干警全员参与、全程参与。
2、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检察机关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专班,出台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
3、组织专题学习。党组中心组和各支部(总支)组织专题学习,重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省委九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省委书记李鸿忠、省长王国生等省领导在省直机关治庸问责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组织对口学习考察武汉市的经验做法,对党员干警进行爱岗敬业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
4、开展专题讨论。以“实施‘十二五’规划、推动跨越式发展”为主题,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以“治庸提能、治懒提效、治散提神、治软提劲”为主要内容,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省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自查整改(9月1日-10月15日)
全体党员干警要结合部门和岗位职责,全方位开展自我剖析,多渠道查找在思想品质、能力素质、履职尽责和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问题整改贯穿于治庸问责工作的全过程。
1、集中排查问题。充分发挥12309电话的“六合一”功能,在治庸问责工作中,通过12309了解民情民意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不满意的突出问题。同时,通过组织人民监督员座谈、群众评议、开展问卷调查、设置举报箱等方式,畅通渠道,集中排查省院机关在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上的“昏庸”、精神状态上的“庸碌”、思想作风上的“庸俗”、工作业绩上的“平庸”、工作原则上的“中庸”等“五庸”问题,重点查找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推进22项重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体制机制上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服务湖北跨越式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要针对本院“庸懒散软”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班子中存在的回避矛盾、不敢碰硬、不敢担当,不讲原则、一团和气、战斗力不强等软弱涣散的问题,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各支部(总支)也要针对本部门存在的“庸懒散软”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
3、开展公开承诺。机关查找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要进行公开承诺,通过媒体、网站、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抓好正反典型。要通过“治庸问责”活动挖掘和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大胆曝光个别反面典型,以问责机制来鞭策后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并及时向省直机关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正反典型材料。
5、形成整改报告。自查自纠的突出问题及其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省直机关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问责(10月16日-11月30日)
要采取明察暗访、集中检查、调查核实、责任追究等方式,对本单位存在的“庸懒散软”等突出问题,全面开展督查问责工作。省院机关成立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以如下几种方式开展工作。
1、明查暗访。明查暗访是这次“治庸问责”活动查找问题、促进整改的重要手段。省院组成由办公室、政治部、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处(纪检组)、新闻处、计划财务装备处、机关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人员共同参与的暗访组,采取不打招呼、不提前告知的方式,对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机关普遍存在“庸懒散软”问题,开展明查暗访并进行曝光。
2、督导检查。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处室治庸问责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在全院范围内通报。
3、调查核实。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采取直办、交办、转办、督办等方式,组织力量集中时间调查核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4、责任追究。对督导检查中发现和调查核实的问题,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问责追责。追责方式为: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待岗学习、调离工作岗位、免职降职降级等,情节严重的予以纪律责任追究。
(四)总结提高(12月1日-12月15日)
全面总结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治庸问责工作长效机制。
1、建立完善制度。要按照《湖北省直机关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试行)》要求确责、履责、问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业绩考评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充分运用“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成果,建立完善密切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制度,形成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2、及时上报总结。治庸问责工作开展情况要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12日前报省直机关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治庸问责工作将作为省直机关工委对各单位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建工作责任制及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考核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治庸问责工作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将开展治庸问责、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为确保活动有效开展,省院成立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徐汉明同志,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正新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纪检组长许兴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余顺生同志兼任。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政治部、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处(纪检组)、新闻处、计划财务装备处、机关管理服务中心、机关党委办公室等8个成员单位组成。其他各处室负责人均为本部门治庸问责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部门负责人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为开展治庸问责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职责分工。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抓治庸问责工作的整体合力。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省院22项重点工作履职情况的检查督促。政治部负责对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制度的执行,抓好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建设,对个别不称职的干警,及时采取组织处理措施。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对送审案件办结期限清理与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监察处(纪检组)负责明查暗访,检查、清理有悖检风检纪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突出问题;对问题突出的人员,负责核查问责、纪律追究;对突出的反面典型进行通报。新闻处负责新闻策划,协助明查暗访,加强治庸问责工作信息公开,发挥好检察日报湖北记者站、荆楚公平正义网及机关局域网的阵地作用,为治庸问责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计划财务装备处负责清理公用经费使用中的不合理开支。机关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机关水、电、空调等公共设施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构建节约型机关。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省院机关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发挥服务协调、指导督办的作用。各处室要结合职能任务的完成和22项重点工作的分工,查找“五庸”问题,提振精神,改进不足。
(三)坚持统筹推进。要从省院机关实际出发,科学谋划,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切实做好“八个结合”:即把治庸问责工作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六型”机关结合起来,与建设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结合起来,与完成目标管理责任制结合起来,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与机关文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与做好机关党建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促进我省全面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确保治庸问责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四)坚持面向群众。开门治庸问责,要做到“民评民议”,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通过荆楚公平正义网进行公开承诺,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是否赞成、是否高兴作为衡量治庸问责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群众、人民监督员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