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日期】2016.10.23【实施日期】2016.10.23【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根据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湖北省人民检察院顺利实施完成了依法治省暨“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和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届五次、七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推动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和率先在中部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重要保障。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意见》(鄂发[2014]26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省检察院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七次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检察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观念,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长期基础性作用,为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和率先在中部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公民和全体干警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通过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适应维护司法公正和促进法治湖北建设客观需要,经过五年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力争全院干警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干警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氛围普遍形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明显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开展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推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努力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
(二)坚持依法办事,维护公平。全院干警要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依法办事,维护公平正义,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三)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寓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于法律监督工作之中,努力使法治建设成果惠及广大人民。
(四)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紧紧围绕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适应新时期全院干警和人民群众对检察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期待新要求,推动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不断创新,进一步提高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四、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和要求
检察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院干警、检察工作涉及的重点人群和人民群众。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要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领导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把党章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提高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大力推进检察干警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检察干警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培训力度,把法治教育纳入检察干警培训总体规划,作为检察人员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定期开展检察业务培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切实增强检察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干警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积极开展检察工作涉及的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检察职能,重点在群众关注领域、犯罪多发领域,通过法治宣传讲座、典型案例巡展、一案一法、以案释法等方式积极有效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案件当事人及亲属法治宣传教育,在执法办案中,应对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开展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和思想教育工作,突出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当事人及亲属的民主法治理念,增强知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
(四)继续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结合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的不同需求,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加强对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村(居)民的法治宣传教育。发挥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职能,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格局,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意识,提升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结合检察机关开展的各类专项活动,引导村(居)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形成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五、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检察干警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广大人民群众和检察干警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位,在全社会和全体干警中广泛开展宪法学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引导公民以宪法为根本,让宪法融入百姓日常生活,成为群众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和保障权益的有效武器。教育广大检察干警特别是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月主题活动。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结合行政检察职能,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活动,深入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能源节约利用法律法规,全面推进“生态立省”战略实施,推动湖北在绿色发展上走在全国前列。结合民事检察职能,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健康运行。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宣传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深入宣传国防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国防观念,促进国防建设。深入宣传诉讼、信访、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方面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选取执法办案典型案例,深入宣传互联网领域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权利义务一致等基本法治观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公民法治信仰,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引导人们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地方性法规规章。围绕我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围绕五大发展理念、“一带一路”、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长江经济带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等经济发展战略,结合检察职能以及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实践,加大对促进和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宣传力度。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全省检察机关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全省广大检察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六)深入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注重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推动完善公民和组织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七)继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促进法治单位创建。抓住执法办案重点环节和岗位,严肃查处执法违法、违纪和违规问题,确保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的要求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规范执法水平。巩固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成果,保障检令畅通、令行禁止。
(八)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检察官协会、检察文联的职能作用,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检察文化建设,通过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把检察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检察文化与地方文化融合发展。繁荣检察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培育检察文化精品。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16年起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上半年,结合检察机关实际,研究制定“七五”法治建设暨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至202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分解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活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在继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完成对“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和验收,对在“七五”普法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检察院成立由院领导牵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负责全院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听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工作指导,确保任务落实。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事机构建设,明确岗位职责,充实法治宣传教育力量,强化职能和手段。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培训资源,加强普法骨干培训,不断提高普法队伍政治素养、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落实经费保障。计划财务装备部门要大力支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单位预算中要统筹编列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正常增长和调整机制,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不低于“六五”普法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做到专款专用。
(四)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要突出主题、创新形式、注重效果,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纪念日、宣传日、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开展好相关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在继续巩固综合受理接待中心、《人民检察·湖北版》等传统普法阵地的同时,充分发挥荆楚公平正义网、鄂检在线以及检务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手段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深入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适应公众对新媒体普法的需求。
(五)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使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完善考核和激励机制,将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到各部门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