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司法厅【发文字号】苏高法[2017]99号【发布日期】2017.06.13【实施日期】2017.06.13【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各市、县(市、区)人民法院、司法局:
为推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省法院)与江苏省司法厅(简称省司法厅)经商定,建立服务于全省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行案件信息互动平台。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案件信息互动平台功能
执行案件信息互动平台,该平台是为全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打造的信息交流载体。该平台主要实现两大功能:一是省法院出台的各类指导性文件、下发执行的各类通知,将同步在平台上发布;二是全省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此平台提出,对个案存在的消极执行、违法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可通过该平台反映。全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执行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将由省法院执行局统一答复,对个案反映的问题,涉及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的,该平台会通过内外网交互自动对接到每一个执行案件承办人办案系统,承办人在办案系统中进行回复,承办人必须承诺执结期限,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在系统中同步跟踪督办;对个案反映的违法执行的问题,由省法院执行局转执行裁判庭审查处理。
二、信息互动平台使用路径
全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托各自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进入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中的执行案件信息互动平台,上传有关材料。
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将落实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意见、建议情况、办理个案情况不定期通报全省法院执行局。
三、注重工作沟通与协调
全省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通过这一平台,凝聚共识,形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良好认知;要充分利用、有效使用好信息互动平台,推动全省执行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发挥信息互动平台的作用,省法院和省司法厅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信息互动平台运行中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与协调。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