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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审判综合大楼消防突发事件人员紧急疏散工作预案

【发布部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发布日期】2019.10.31【实施日期】2019.10.31【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为提高火灾事故处理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在审判综合大楼在万一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能够安全、迅速地撤离大楼,疏散到安全区域,有效地减少和避免人员伤亡,根据《审判综合大楼火灾事故紧急处置预案》,制定如下疏散方案。

一、紧急疏散的组织指挥

审判综合大楼火灾事故的人员紧急疏散工作以及伤员救治、灭火扑救、物资抢救等紧急处置措施,由中院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办公室、行政装备处、法警支队、物业管理公司、火灾现场涉及的相关部门,为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部门。王洪坚、周洪溪、李兴才、谢建忠,为火灾事故应急处理责任人。

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部门及责任人,按照指挥小组的要求,按照火灾处理程序操作消防设备。现场组织协调、抢救伤员、组织疏散、组织扑救、抢救物资、维持秩序。与火灾现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将指挥小组的命令,通过紧急广播、内线电话、对讲机、火警电话、手机等下达到火灾现场。

二、人员疏散撤离路线

指挥人员在应急广播中下达疏散命令后,各部门立即组织所属人员,根据下列疏散路线,撤离办公大楼。

1、办公区25、23、21、19、17层人员,从南侧楼梯向下至5层,通过电梯间穿越审判区,从审判区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东门撤离。

2、办公区24、22、20、18、16层人员,从北侧楼梯下至4层,通过电梯间穿越审判区,从审判区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东门撤离。

3、办公区15 、13、11、9层人员,从南侧楼梯下至3层,通过电梯间穿越审判区,从审判区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东门撤离。

4、办公区14、12、10、8层人员,从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东门撤离。

5、办公区7、5、3层人员,从北侧楼梯下至一楼,从大楼南门撤离。

6、办公区4、6层人员,从南侧楼梯下至一楼,从南门撤离。

7、办公区2层人员,从电梯间穿越东楼门,通过南侧楼梯下至一楼,从大楼南门撤离。

8、办公区1层人员,从大楼南门撤离。律师

9、负1层人员,穿越食堂从食堂南门撤离。

10、负2层人员,从车辆进出匝道撤离。

11、负3层人员,就近从楼梯撤离。

12、审判区3、5层人员,从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北门撤离。

13、审判区4层人员,从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东门撤离。

14、审判区2层人员,从大楼东门撤离。

15、立案庭工作人员、便民服务大厅值班人员,从大楼北门撤离。

三、各楼层人员的疏散

各部门负责人为或负责人指定的人员为紧急疏散组组长,按照下列分工,具体组织实施人员疏散工作。零散分布办公的部门工作人员,要服从本楼层组长的疏散指挥

1、25层:阅览室。组长:萧安

2、24层:院领导、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金融审判庭。组长:赵玫、徐忠明、刘邵阳

3、23层:民五庭、民四庭。组长:张信林、管磊

4、22层:院领导、知产法庭、金融审判庭。组长:杨祝青、宿敏

5、21层:行政庭、审管办。组长:刘英、杨亮

6、20层:民二庭、审管办、监察室。组长:栾桂玲、蘧青、张霞

7、19层:院领导、人事处、法官处、教育处、知产法庭。组长:张磊、逄振悦、吴多辰、王绍军

8、18层:院领导、监察室、纪检组、研究室、办公室。组长:石满朵、接贵祥、葛朝霞、王娜

9、17层:院领导、办公室、研究室。组长:王洪坚、张坚

10、16层:法警支队、环境资源庭。组长:刘新民、于瑞军

11、15层:执行局、执行二庭、执行指挥中心、立案一庭。组长:赵健 、张明

12、14层:立案一庭、执行二庭。组长:林虹、孙林

13、13层:执一庭、执行指挥中心。组长:尚连臣

14、12层:刑一庭、刑二庭。组长:吕燕、刘伟

15、11层:少审庭、审判监督监庭。组长:韩向东、黄宁

16、10层:民一庭。组长:綦晓声

17、9层:行装处、法警支队、司法技术管理处。组长:周洪溪、李兴才

18、8层:立案二庭、工会、环境资源庭。组长:李元宏、庄茂刚

19、7层:司法技术管理处、行装处、信息中心、办公室。组长:熊纪英、邹军、张维真

20、6层:信息中心、行装处。组长:蔡志勇

21、5层:办公室、行装处。组长:许冬冬

22、4层:办公室、法官管理处。组长:许冬冬

23、3层:行装处车队、法警支队。组长:高义东、贺卫红

24、2层:法警支队、行装处车队。组长:王本堂、李军

25、1层:法警支队、物业。组长:陈洪运、陆军

26、负一层:食堂、档案室。刘元红、王玉胜

27、负二、三层:物业、保安。组长:刘守春、孙浩

26、审判区2、3、4、5层。组长:石增强

27、立案大厅、便民服务大厅。组长:陈洪运

四、疏散秩序的维持

法警支队、物业负责维护疏散秩序,工作分工如下:

1、二大队负责维护16层以上楼层人员的疏散秩序,引导疏散人员按照预案疏散。责任人:尹志江

2、三大队负责维护15层至6层楼层人员的疏散秩序,引导疏散人员按照预案疏散。责任人: 鲜春和

3、一大队负责维护5至1层办公区人员疏散秩序,引导疏散人员按照预案疏散。责任人:孟力

4、110值班人员、安保执勤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根据指挥人员命令,最后撤离。

五、疏散注意事项

1、保持镇静,服从指挥,有秩序地疏散和撤离,防止踩踏事件发生。

2、人员安全撤离大楼后,在院东门广场集合。伤员在东门北侧集中。

3、某楼层发生火情时,疏散组长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远离火源的撤离路线,组织人员迅速撤离。

4、指挥人员、部门负责人、各楼层疏散组长、疏散秩序负责人,确认人员全部撤离后,最后撤离。

5、部门负责人或各楼层疏散组长对所属人员进行清点,及时向指挥人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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