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日期】2009.01.01【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法发〔2009〕43号)的要求,为提高执行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处置突发事件,决定成立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现将有关事项予以通告。律师
执行指挥中心工作职责包括:受理本院执行案件财产和被执行人下落的线索并作出处理;受理向执行指挥中心提供的下级法院执行案件财产和被执行人下落的线索并作出处理;组织实施执行突发事件的处置;组织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对执行指挥中心工作的指示要求;具体协调、指导下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工作等。
自即日起开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号码为:0571- 8858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