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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院关于为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

【发布部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是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发展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八八战略”的深化,是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的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决策,是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浙江发展的总战略。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扎实推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生动实践,为我省创业创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是全省法院的重要任务。根据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决定》,结合我省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服务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为我省创业创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的重要意义

1.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一次、二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统一认识,深刻认识创业富民、创新强省作为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党代会精神,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总战略地位,深化对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认识,明确创业创新的基本内涵,全面把握推进创业创新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服务创业创新总战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努力。

2.坚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明确职责,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在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中的作用,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将人民法院工作融入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通过履行惩罚犯罪、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促进发展的司法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我省创业创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3.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刑事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创业富民、创新强省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4.有效化解民事纠纷,依法调处各类人民内部矛盾,减少对抗,解决好维护好事关民生的涉案权益,弘扬和睦相处、友爱互助等社会主义新风尚,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坚持平等保护国有、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国内外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巩固推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基础,形成各类创业创新主体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格局和鼓励创业的导向,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6.妥善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保障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创新能力。加大科技成果权和著作权的保护力度,制止盗版、侵犯专利权等侵权行为,激励创新,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的繁荣,推动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依法制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品牌创新,维护商业道德,引导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依法受理涉及网络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加强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刑事处罚和民事制裁,最大程度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省高院将适时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民事审判第四庭),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和指导工作。

7.妥善审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和海事海商案件,坚持平等保护、法制统一、审判独立和司法透明原则,正确行使司法管辖权,准确适用中国法、外国法、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涉外商事海事仲裁的司法监督,依法促进仲裁事业的健康发展,努力提高涉外商事审判的国际公信力。

8.审理好各类公司诉讼案件,尊重公司自治,尊重合同自治,鼓励创业创新;审理好涉及虚假出资、抽逃公司注册资本、转移公司资产行为的案件,依法保护公司债权人、股东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审理好委托理财,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欺诈,期货以及涉及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案件,保护公民通过资本市场获取财产性收益的合法权利。

9.慎重处理因金融不良债权处置和转让而引发的纠纷案件,避免处理不妥,阻碍不良债权处置进程,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影响社会稳定;审理好企业改制案件,理顺和平衡各种利益关系,注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改制成果,保障改制平稳有序进行。

10.妥善审理涉及物业管理、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纠纷案件,尊重基层群众自治,鼓励公民有序民主参与,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11.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积极受理企业拖欠、克扣工资等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件,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和完善,调动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创业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自主创业创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的导向。

12.妥善审理涉农案件,依法审理各类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维护农民的各项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依法受理、审理农村宅基地审批、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及安置补偿等涉农行政案件,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惩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坑害农民利益的犯罪以及破坏选举等危害农村民主管理的犯罪,维护农村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律师

13.加大涉及资源、环境方面纠纷案件的审理力度,依法严厉惩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非法采矿、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捕猎等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社会循环经济体系、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加快建设生态文明。

14.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促进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系和谐。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积极探索和创新行政争议解决的新机制,坚持保护与监督并重,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努力减少和预防行政争议,尽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在初发阶段、在行政程序中。

三、深化落实“三项承诺”,完善保障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司法工作机制

15.深化落实“三项承诺”,进一步创新为民服务机制,做到有诉必理,努力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进一步创新公正审判机制,努力让有理有据的群众打得赢官司;进一步创新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努力让胜诉的群众及时实现合法权益。

16. 全便民机制,方便群众诉讼。完善立案接待大厅规范化建设,做到 “诉有门、访有人、问有果”,有条件的法院要设立人民调解窗口,有效地及时及早化解纠纷;基层法院坚持实行立案“双轨制”,人民法庭可直接受理案件;完善导诉制度,加大对诉讼能力弱且未委托代理人的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点作用;对涉及外来务工人员、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17.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简化司法救助程序。做好诉讼费的缓、减、免、退工作,保持和加大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加强与法律援助机关的沟通协调,做好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工作的衔接,保证救助渠道的畅通。

18.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审判委员会、院庭长、合议庭成员、法官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落实审限和非审限程序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探索在立案庭设立民事案件速裁中心;积极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为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发挥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审判功能、监督功能和宣传功能。

19.坚持“内外兼修,以内为主”的原则,着力破解执行难。进一步完善以审执兼顾为核心的内部工作机制,健全解决执行不力不公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案件的有效执结率和自动履行率;加强与党委部门、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力量的工作联动,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合力。

20.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强化“判后答疑”,提高初信初访的有效处置率,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施司法救助;积极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加强法院各部门的联动,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信访部门的联系配合;完善信访处理长效机制,坚持正确的信访导向,控制无理上访。

四、加强队伍建设,为人民法院服务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提供重要保证

21.切实增强各级法院领导干部推进创业创新的意识,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团结和谐的法院领导班子;进一步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在推进创业创新的实践中考察和培养干部,大胆选拔坚定贯彻科学发展观、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到各级法院领导岗位上来。

22.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院工作实践,弘扬先进典型,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提高法院工作人员做群众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狠抓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完善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法院惩防腐败工作体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持队伍纯洁。

23.继续抓好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及省委实施意见的落实,始终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人民法院服务“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战略性、根本性任务来抓,全面提升法院工作的整体水平。继续加强对基层的工作指导,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为基层解决制约发展的实际问题;继续在干部任用、人员配置、经费装备以及奖励等方面向基层倾斜。

24.重视司法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宣传法治精神,宣传法院工作情况,宣传法院队伍建设。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注重正面宣传,实行新闻源归口管理。

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是我省增创新优势、推动新发展、实现新跨越的必然选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全省各级法院要积极响应省委号召,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细化措施,周密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大力推进创业创新,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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