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吕因工作需要,单位出资一万元派他参加了一次业务培训,回来后,单位要求和小吕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为十年,小吕认为时间太长了,不同意签订,双方发生了僵局。小吕为了搞清服务期的问题,特地来到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服务期的长短。律师
沈洁律师认为法律对劳动者服务期的长短没有明确的限制,一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用人单位根据出资金额的多少,培训的重要程度来决定服务期的长短。
沈洁律师认为法律对劳动者服务期的长短没有明确的限制,一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用人单位根据出资资金额的多少,培训的重要程度来决定服务期的长短。律师
对用人单位而言,服务期约定的越长,越是有利,越有可能留住人才,如果用人单位不需要劳动者了,可以放弃服务期的权利,不续签劳动合同得以实现。服务期越长,劳动者提前离开用人单位同样支付的违约金越高,同样的,如果单位出资一万元培训小吕,如果约定为十年的服务期,那么工作五年后,他需要支付五千元的违约金。如果约定的服务期是五年的,那么工作五年后,他无需支付违约金。
虽然法律对服务期长短没有限制,但约定的期限过长,失去合理性,根据公平争议原则,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机构进行调整。律师
另外沈律师认为服务期约定最好在培训之前就约定,象小吕这样培训完毕了,企业才想到要和劳动者签订服务期合同,就非常被动了,如果这时候,小吕不愿意签订的,用人单位也不能勉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