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伤残:13个月;八级伤残:11个月;九级伤残:9个月;十级伤残:7个月。律师
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H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H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H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H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注:按上述规定计发的标准低于3896元乘以与伤残等级相应的月份数(七级12个月,12月×3896元=46752元;八级10个月,10月×3896元=38960元;九级8个月,8月×3896元=31168元;十级6个月,6月×3896元=23376元)之积的,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足。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七级伤残:12个月;八级伤残:9个月;九级伤残:6个月;十级伤残:3个月。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律师
3、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伤残:12个月;八级伤残:9个月;九级伤残:6个月;十级伤残:3个月。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注: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一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
工伤人员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