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查询,沈洁律师将工伤赔偿的有关数据整理成为表格。
伤残等级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按月伤残津贴 |
退休后 |
劳动关系 |
一级 |
24个月 |
90% |
停发伤残津贴,养老保险 |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二级 |
22个月 |
85% |
三级 |
20个月 |
80% |
四级 |
18个月 |
75% |
五级 |
16个月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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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劳动关系及安排适当工作,或按月发伤残津贴,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本人可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六级 |
14个月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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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 |
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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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或职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八级 |
1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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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 |
8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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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 |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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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标准依据:本人月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住院治疗: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康复性治疗的费用、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工伤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12个月。
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
50% |
40% |
30% |
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总和不高于工伤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