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喜欢赌博,某日他在网上买了A球队必胜,吃饭期间他和同事小刘说起A球队屡战屡胜的历史,不料,小刘对此不屑一顾,还经经许了攻击。张先生是该球队的铁杆球迷,两人讨论着就变成了口角,后来和同事小刘吵了起来。双方年轻气盛,一言不合,指手画脚推搡,后来两人扭打起来。小刘个子高达,是北方人,张先生是本地人,身材较为瘦小,不久就被小刘摔倒在地上,头部磕在食堂餐桌的角上,磕破的头皮,经医院诊断为手臂骨折。双方都有过错,因此小刘没有构成刑事犯罪,支付了一万元医疗费后就不肯继续承担费用。后小刘辞职离开公司,也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律师
因为小刘是外地人离开公司后,张先生就向单位的认识部门询问,是否在单位受伤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他认为自己受伤是上班地点,也是工作时间,向单位要求申请工伤认定与工伤赔偿,但是被公司人力资源部予以拒绝。
张先生就此咨询律师,问问在单位发生的人身伤害能否算工伤,能否帮忙索赔?沈洁律师认为认定工伤的工作中把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放在首位,因为这是确认工伤最关键最基本的条件,但是并非在工作单位发生的伤害都能认定为工伤。律师
沈洁律师认为在工作单位发生的伤害,不是所有的伤害都可以算工伤。工伤应该符合条例规定的范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单位、工作时间由于工作的原因而发生的事故伤害一般都属于工伤的范围,因此不能说在工作单位发生的伤害都算工伤。
至于张先生认为工伤给付并不是单位出钱,请单位帮忙申请一下,并不会给单位造成损失,这种看法是有失偏颇的。工伤的认定并非是单位申请就可成立,还需要对伤情进行鉴定,本案中,张先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受到伤害不假,但受伤原因却与工作毫无关联,而且是属于在工作单位打架斗殴引起的伤害,因此肯定不属于工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