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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商业险有何区别

章女士是某公司的境外外派人员,最近因业务需要,她要被派到国外去工作一年,人事部告诉她,公司为她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果在境外工作发生意外事故的,她的家人可以获得最高为100万人民币的赔偿金。律师

章女是听了很疑惑,她记得以前买人身保险只有家里人才能为家人投保,这次单位怎么有权为自己购买意外保险了?另外自己有工伤保险,如果发生事故也可以索赔,她特地来咨询律师问个明白。

沈洁律师答复:工伤保险和意外人身保险是不相同的,两者在目的、实施对象、实施方式、保障水平等各方面有着实质的区别。当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两者相互补充,不能互相代替。

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险都以人身伤害为要件,但首先,两者目的不同,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不以营利为保险目的,是一项社会保障措施,是在企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导致负伤、致残、死亡后,对受害者或其遗属提供的医疗保障和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伤保险的保险目的是保障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以便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律师

工伤保险的实施对象是所有企业的各类职工,包括危险性很大的建筑业、采矿业、冶金业等行业的职工,只要是与属于工伤保险实施对象的企业有劳动关系的职工都是工伤保险的实施对象。工伤保险的被保险人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关系。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则以营利为保险目的。带有商业色彩,即商业保险公司设立该险种,是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避开那些具有危险性的工种,吸引危险性最小的人群来投保。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关系,双方根据保险合同产生权利与义务。虽然只要是符合保险合同规定条件的人都可以投保,但保险公司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可以不接受职业危险性很大的企业和职工参加。甚至为了降低事故率,可以排除某些高风险行业的人参加。律师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商业保险的一种,投保人的权利是当被保险人因遭遇外来突然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或因此导致残疾、死亡时,依照合同中的有关条款,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得到由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投保人的义务是按期缴纳保险费。

企业可以在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下,为职工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当职工因遭遇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或因此导致残疾、死亡时,依照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条款,职工(或其继承人)即可得到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企业为员工投保意外险是可以,不是购买人寿保险,无需具备亲属关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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