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老王因公外出,晚上在宾馆里加班加点整理材料,发生高血压中风致全身瘫痪,至今尚未全愈。此种情况老王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吗?律师
接到老王求助后,向老王提出了自己的法律意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严格从条例来看,职工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黄宇律师认为,职工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致残能否认定为工伤,不能一概而论,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职工因突发疾病致残、死亡的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另一种是正常工作时间和场所外,比如加班时间或因公外出期间。对于前种情形,必须是突发疾病导致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认定为工伤;对于后一种情形即“职工由于突发疾病导致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在实务中的处理一般也都认定为工伤。律师
加班是为了完成企业额外的工作任务,这势必影响到职工正常的休息休假,因此对职工在加班时间身体状况的要求不能等同于正常工作时间。因此在《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工作时间发病是否可比照工伤处理的复函》中规定“由于加班加点突击任务(包括开会)而突然发生急病死亡,……,可以当做个别特殊问题,予以照顾,比照因工死亡待遇处理”。本案中的老王就属此种情形,他是完全有理由要求认定工伤的。律师
因此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突发疾病死亡或致残丧失全部劳动能力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