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先生经过应聘被一家工伤录取为电焊工,他上班第一天领取了工作服和腰牌,电焊小组的组长安排他去完成一项电焊事务,因组长交代的不够细致,刚来工作的贺先生并不知道要关闭电闸,结果刚开始工作就被高压电击伤。经医院急救,贺先生没有生命大碍,但他的两根手指因电机而失去了,为此贺先生和单位一直因索赔问题纠缠。律师
贺先生认为事发之后用人单位对此事一推再推,不给予正确对待。他呢属于第一天上班,社会保险也没有缴纳,无法自行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就是因为还没上保险,单位也推诿办理工伤认定,一会说 贺先生自己没关闭高压电,一会说贺先生干嘛不先参加单位的培训。最终单位提出愿意拿出两万元费用,和贺先生了结此事,以后有什么费用单位不在承担。贺先生觉得赔偿费用有点低,没有同意,先出来问问律师该怎么办?律师
沈洁律师认为贺先生虽然是第一天上班,但他是在上班时间,完成小组长布置的工作任务而受的伤害,属于典型的工伤事故,对此双方都没有否认。现在单位提出贺先生操作流程不规范,自身有过错。对此沈洁律师的看法是工伤事故中,不因为劳动者本身的过错,过失,用人单位就可以免责,也不能减少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义务。现在贺先生还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在此期间发生的事故,都要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如果该单位不肯为贺先生申请工伤认定的,他可以自己向公司注册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律师
工伤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内容:(1)残疾赔偿金;(2)护理费;(3)被扶养人生活费;(4)误工费。此外,还有医药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均凭票据实报销。营养费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确定赔偿数目。贺先生能够申请的就是这些费用,根据沈律师的估计,贺先生通过正规的途径获得的赔偿金额远远大于单位承诺给与的两万元,我们建议他按正规程序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