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A经学校介绍到某工厂工作,因为工厂的紫外线灯外壳已坏,实习生A属于敏感性皮肤,经紫外线灯照射后全身过敏蜕皮红肿,部分肢体留下永久性疤痕,为此向要求实习单位认定为工伤。律师
学生实习期和普通劳动关系有所不同,学生和单位之间是实习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如果学生为单位工作的,他们之间期限从几天到数月不等。实习生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建立事实或者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实习过程中受伤,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以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和工伤赔偿。
但是单位的紫外线灯壳损害而不维修,单位存在着一定的过失。由于实习生A是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为该工厂工作过程中被灯晒伤,单位存在过错,所以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实习生与用人单位间的法律关系虽然不属于劳动关系,但可以由《民法》、《合同法》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民事法律来调整。律师
沈洁律师提醒:实习生发生的事故是否属于工伤事故在法律界有一定的争议,一般认为学生实习不属于工伤,如果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实习人员,可以按工伤处理。在实务中因为实习生和单位之间没有任何书面协议,一旦发生争议,实习生的举证责任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