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中,职工能否获得工伤认定,不以其是否有过错为依据,而是采取了无过错的认定方式,比如违章操作的职工也能获得工伤赔偿。但是对对蓄意违章造成的事故伤害是否应当排除在工伤的范围之外。律师
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虽然没有做明文规定,对此是否应当将此类伤害事务列为工伤呢?
我们认为工伤赔偿是对劳动者在受到工伤事故伤害,或者遭受职业病侵害时,获得的一种保障,建立工伤制度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使劳动者安心提供劳动,维护社会的稳定次序。不仅要考虑伤害事故的后果,也要考察职工的主观动机。律师
蓄意违章不符合工伤补偿的本质,如果将此类事故伤害列入工伤的范围之内。一方面对用人单位是很大的不公平,另外一方面鼓励了不良作风,不利于维护劳动纪律。对此劳动部1996年颁布实施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则明确规定:蓄意违章的,不能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