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发生工伤以后,用人单位私下与劳动者就工伤赔偿达成协议,也就是私了有没有法律效力。沈洁律师认为不能简单地说这种行为有效还是无效。律师
工伤保险制度作为一种强制性的保障制度,一般来说是不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违反法律规定进行私了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事故,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处理制度,用人单位对待工伤应当进行报告。
如果不报工伤、瞒报工伤,和劳动者或者劳动者的家属签订工伤了断协议,这种协议的法律效力值得商榷。如果工伤发生后,如果用人单位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并启动工伤认定程序,但就赔偿事项和履行方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自行和解的权力,劳动者可以放弃或者部分放弃自己的权益,这样的协议是有效的。律师
法律允许当事人就赔偿事项进行协商,完全是尊重双方的意思自治原则,但用人单位不得利用有利地位迫使劳动者签订不公平的和解协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赔偿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予以变更。
有关法律
《安全生产法》第70条: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坏有关证据。律师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6条: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轻伤等事故报告,应当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工伤认定办法》第17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企业劳动事故处理条例》第52条规定:企业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