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以前能按月收到单位发的工资,但工资数额一直比劳动合同书上签的少,单位解释称这是扣除了社保后的费用,我也不知道社保应当扣多少。从今年开始起我可以收到单位的工资条,这次我看到自己的工资条上有扣除的各类费用,我看到一条是工伤保险扣费,单位和我各承担50%,和社保相比,这个比例似乎我承担的过高,请问工伤保险的总费用中我应当缴多少?律师
沈洁律师答复工伤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的,由单位缴付费用,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时,能够及时获得工伤赔偿的一种强制保险制度。
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劳动者的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用人单位作为雇主,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体现了雇主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律师
所以用人单位有义务为所有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且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是工伤保险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的不同之处。
所以你的单位在你的税前工资中扣除工伤保险的缴费,是错误的做法,不应当由你分担一半的费用,而是应当有单位全额缴纳。沈洁律师建议你可以向你们单位的人事部门进行反应,如果协商无果的,你以后离职时候可以要求单位退还多扣的工伤保险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