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生在某公司的机床上班,因赶着完成生产人物,在操作过程中,懈怠于关闭电源,在机器旋转的情况下伸手去拿机器上的产品,造成手臂骨折。伤愈后周先生向单位提出工伤申请,工厂认为这件事是周先生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其负事故主要责任,公司严令禁止在运转机器上拿去物品,但扔有不少工人违反,本次事故是公司严禁下发生的,不肯认定工伤,周先生和姐姐向律师求助,经协助,周先生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社会保险处提享受工伤待遇申请,并且获得支持。律师
那么违章操作负伤能否认定为工伤?沈洁律师认为在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时,无论事故责任是属于劳动者本人,受害者均应无条件地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工伤是采用无责任补偿原则。
很多用人单位以职工存在过错与责任为南,要求减少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这是是错误的做法。我国工伤保险立法采用的无责任补偿原则,即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时,无论事故责任是否属于劳动者本人,受害者均应无条件地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律师
工伤保险之所以实行无责任补偿原则,主要在于:工伤事故是在工作中因为意外而发生的伤害。每个劳动者都会在生产、工作时力求完成工作的同时确保自身安全,没有人愿意自己在工作中受伤。可以说,发生工伤事故都是意外的,而不是人的主观期望,所以工伤事故也被称做“意外伤害事故”。所以采用无责任补偿原则可以消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工作时候没有后顾之忧,也有利于劳动者发挥工作的热情。
《社会保险法》第37条规定:“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了上述四种情形外,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伤害的,不论违章与否,都可以认定为工伤。律师
如果企业不同意作出工伤申请,劳动者可以自行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社会保险部门提起,获得工伤待遇申请,不必一直纠结于要通过单位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