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医原则:情况紧急可先到就近医院抢救,待伤情稳定后及时转往医保契约定点医疗机构;律师
二、医疗待遇:属于医保范围内的抢救医疗费用,除由医保基金承担外,均有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三、住院伙食费、交通食宿费:2011年7月1日起,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发给每人每天20元的伙食补助费;经H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人员到外省市就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发给每人每天150元的食宿费,交通费按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交通工具乘坐费用实报实销。
三、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工伤复发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发,且不得低于H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打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四、配置辅助器具:经确认需配置辅助器具的,可按照《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标准》配置;律师
五、生活护理待遇:经鉴定确需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