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一案,陈K与黄P是老乡,素有来往,黄P在超市二楼经营网吧生意。陈K应黄P的要求,在与黄P共同搬运一台游戏机下楼梯时,游戏机将走在前面(楼梯下端)的陈K压住,致陈K身体卡在游戏机和墙壁中间不能动弹。律师
后路人致电“120”急救中心,陈K遂被“120”急救车送往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治疗,在该网吧打工的杨R亦随车前往医院。当日,因伤势过重陈K被转院至上海长征医院住院手术治疗。后陈K又至上海市闸北区中心医院、长海医院和曙光医院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元骨科医院住院治疗和康复治疗,共花费医疗费277270元。
在长征医院、上海市闸北区中心医院住院手术治疗期间,黄P分几次将4万元现金交给杨R,由杨替陈K缴付医疗费。后因陈K家属就赔偿问题与黄P无法达成一致。
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陈K因外力作用致颈3、4椎体及附件粉碎性骨折并脊髓损伤,致四肢瘫痪,肌力0—2级并大小便失禁,评定一级伤残;酌情给予伤后休息、护理至本次鉴定签发日前一日,营养8个月,此后终身护理依赖。
陈K称黄P要陈K至二楼的网吧,归还陈K借款人民币1万元,黄P称其在上海市嘉定区又开设一家网吧,需要将一台游戏机搬去试营业。陈K遂与黄P一起搬运游戏机,在搬运下楼梯过程中,不知何因黄P突然松手,因陈K走在前面,导致游戏机的重量全部压在陈K身上,身体卡在游戏机和墙壁中间不能动弹。律师
出院后陈K一直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元骨科医院进行康复治疗。事发后,陈K家属多次要求黄P解决赔偿事宜,但黄P否认事实且避而不见。
黄P称陈K受伤时黄P并不在场,更无陈K帮黄P搬运游戏机以及黄P为陈K垫付医疗费的事实。虽然陈K受伤的地点的店面是黄P租赁的,但之前已经转租给安徽人“小威”经营网吧,故陈K受伤与黄P完全无关,黄P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的关键争议焦点是双方间是否存在义务帮工关系?首先,双方系同乡和朋友关系,素有往来。
其次,根据陈K方提交的相关证据、证人杨R的证言,在上海长征医院急症治疗的病史记录反映出,因“患者病情重、随时有呼吸、心跳停止可能,已告知家属”,证人作为家属签字确认。故能认定证人杨R对于陈K受伤经过、治疗事实以及黄P垫付相关医疗费的证言真实有效,具有证明力。
第三,向黄P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时,黄P均在场,网吧亦在经营中,黄P填写的法律文书送达地也是上述地址;同时,根据陈K方提供的线索,查找事发时的目击证人,虽然相关人员出于主观原因不愿当庭作证,但均客观陈述了事发经过,并经对黄P的身份图像比对,确认黄P就是事发时一起搬运游戏机的网吧老板。律师
综上,对于黄P关于陈K如何受到伤害不知情、黄P不在事发现场、与证人杨R不认识,杨从未在网吧打过工,黄P没有给陈K垫付医疗费,故而双方间不存在义务帮工关系的辩解不予采信。(2013)嘉民一(民)初字第4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