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导航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单位逾期不支付补偿金的,加付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赔偿金

韦某和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两次,第三次公司和其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公司工作第八个年头后,韦某因工作失误,忘记为公司的重要客户定正确的返程飞机票,导致该客户的签证过期,引起了客户对韦某公司的不满,没有和公司签订一份重要的合同。故而韦某和公司之间开始发生矛盾,公司要求韦某自行辞职,韦某认为客户和公司没有签订合约是对公司产品的不满意,仅一次顶错机票也不是重大过失,何况为客户定机票根本就不是她一个产品经理的工作职责,她只是“帮忙”而已。律师

经过几番争论,公司向韦某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停止发放韦某工资和缴纳社保。韦某虽然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但考虑到在公司已经没有发展前景,韦某仅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公司没有理会韦某的请求,韦某向区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了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收到通知后要求该公司配合调查,该公司问如果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会有哪些法律后果?

沈洁律师认为公司和韦某解除劳动合同和,应当支付其经济补偿金,故意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仲裁方式要求裁决,也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旦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我们建议还是按标准支付,否则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律师

☆ 通讯联络方式 ☆

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 通讯联络方式 ☆

中国·上海·沈洁律师

手机 13917766155

QQ:2273847979

微信号:huiyinlaw

查看地址和交通路线>>

时间:周一到周日8点-21点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