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某和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两次,第三次公司和其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公司工作第八个年头后,韦某因工作失误,忘记为公司的重要客户定正确的返程飞机票,导致该客户的签证过期,引起了客户对韦某公司的不满,没有和公司签订一份重要的合同。故而韦某和公司之间开始发生矛盾,公司要求韦某自行辞职,韦某认为客户和公司没有签订合约是对公司产品的不满意,仅一次顶错机票也不是重大过失,何况为客户定机票根本就不是她一个产品经理的工作职责,她只是“帮忙”而已。律师
经过几番争论,公司向韦某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停止发放韦某工资和缴纳社保。韦某虽然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但考虑到在公司已经没有发展前景,韦某仅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公司没有理会韦某的请求,韦某向区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了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收到通知后要求该公司配合调查,该公司问如果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会有哪些法律后果?
沈洁律师认为公司和韦某解除劳动合同和,应当支付其经济补偿金,故意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仲裁方式要求裁决,也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旦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我们建议还是按标准支付,否则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