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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短时间短时间季节工如何补偿

金某在公司工作了10个月,每月工资9000元人民币,后来改公司调整部门,通知金某协商解除合同,金和公司共同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金某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由于公司和金某是协商解除合同的,应当补偿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9000元。律师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5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需要提醒企业的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关于经济补偿,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不满六个月的,仍然按照一个月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律师

这方面的计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是有区别的比如某人在单位工作了一年三个月,按《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宋某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只需要支付宋某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

有的单位每年都会招聘短时间的季节工,有的只有工作几个月,此后就会进入闲季,如果按《劳动法》的补偿,将增加企业的负担,按《劳动合同法》只要补偿半个月工资即可,《劳动合同法》颁布在后,适用其规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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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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