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金某怀孕六七个月了,由于有孕妇糖尿病等症状,她请病假较多(医生建议其住院观察),由于每周需要请假做检查,公司人事部门和管理人员对此非常不满。金某原系公司的销售助理,公司统治她到内务科上班,工作岗位为内务,也就是保洁人员。金某大学毕业,从事销售助理已经有三年工作经验,平时没有过错,一下子被调动岗位后,她面子上非常下不来,工作强度也很大,需要打扫三个厂房。金某知道公司这么做是在逼迫自己主动辞职,考虑到家里还有60多万房贷没有归还,金某想忍气吞声继续工作,但到了月头,她发觉工资从5800元减少为每月1300元,向律师咨询以下法律问题:律师
1、公司有没有权利让孕妇换岗?
2、公司有无权利单方面减少她的收入,根据他们劳动合同的规定,换岗必须变更工资?
上海律师沈洁答复,公司这样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不能擅自给员工换岗。
公司如果觉得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比如孕妇金某每周需要去医院治疗一天,而销售助理需要每日和销售人员核对销售业绩,公司需要将金某换岗的,也需要和员工商议,经过员工同意可以将金某换到同等劳动强度,同等待遇的岗位。
公司将有病症的金某从文职职员的岗位换到劳动强度较大清洁员职位,明显加大了她的体力劳动程度,另外两个岗位之间对文化程度的要求差距较大,明显属于公司故意“整人”。律师
换岗后变更待遇也属于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不经过协商擅自减少劳动者的报酬,属于拖欠工资行为,不仅要支付全额工资,还要承担赔偿。上海律师沈洁提醒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无法协商一致的,劳动者可以到公司所在地或者劳动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恢复原岗位和待遇。
鉴于金女士的妇婴保健医院建议她住院观察,孕妇住院期间可以按照原岗位的工资享受病假工资待遇,金某也不想再到单位去“受气”,我们建议她开取病假单后住院修养。如果公司不按照规定支付病假工资的,金某仍可以申请仲裁。律师
上海律师沈洁小结:其实劳动者和企业并非是冤家,劳资并不一定需要对立。很多时候都要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问题,比如本案件的金女士她同意请病假一天后,在周末自愿加班半天,不要加班工资把销售表格做好,金女士工作一贯表现良好,企业对她以前的工作也予以了肯定,对于这样的员工确实有实际困难的,企业应当予以照顾和体谅。
当然也有一些员工把劳动合同法当作权利躺椅,充分利用了法律的规定,享受自己最大的福利,企业对于这部分人无可奈何,这就有赖于企业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激励机制,来完备自己的用人制度。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