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包某为春节回家探亲向公司借款8000元。事后,包某一直未向公司归还借款。公司在解除与包某的劳动关系的同时,要求包某归还借款。
包某与某公司之间的借款关系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双方之间虽然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但与借贷关系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因为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存在,就把因该借贷关系发生的纠纷认为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因劳动问题而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律师
职工为个人的事项向所在单位借款,如果借贷关系的权利义务内容不能反映劳动关系的要求,因此而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对于当事人之间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由某公司就该借贷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