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导航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法定代表人写薪水欠条的,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案情】S在某高新企业工作,工作了半年没有拿到一分薪水,S多次提出辞职和讨薪,都被企业的总经理以企业刚刚成立属于困难时期,将来好转了给员工干股,加倍发薪水等承诺所迷惑。为此,S向沈洁律师咨询。律师

沈律师建议S尽早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但是S没有采纳我们的建议。又过了半年,S持该公司总经理的一纸欠条来到我们事务所,要求为他打一场“讨债官司”。欠条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即该公司的总经理所写,内容大致是,因公司缺乏资金,暂欠S工资款人民币××万元,每月利息2分,待公司有资金时一次性归还。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经查该公司虽没有注销,但公司账面没有资产,属于亏损状态。S提出起诉法定代表人个人还款。

我们作出如下法律分析:第一,该欠条是公司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公司的民事活动通过法定代表人的活动体现出来,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代表公司的行为,虽然欠条上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但是其履行的和职务有关的行为应当视为是公司行为,而不是他个人的欠款,理应由公司支付工资。律师

第二,该争议是属于劳动争议还是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属于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的资金借贷,出借人的义务是交付借款,借款人的义务是归还借款及其利息,而劳动争议中的欠工资欠薪水,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工资的义务,劳动者承担提供劳动的义务,显然S和公司之间属于后者,虽然以欠条的形式表现出来,但欠条不是借条。

第三,公司的投资者或者股东是否有支付欠薪的义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就是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外承担责任,比如股东出资10万元,出资后股东仅仅享有股权,而不拥有这10万元的所有权,10万元投资入公司资本后成为公司资产,公司对外仅仅以公司资产承担责任,即使公司破产,股东也不需要承担任何还款责任。除非股东虚假出资或者抽逃资金,才有可能承担连带偿付责任。S所在的工资注册资本很小,早就被房租等消耗殆尽,因此他也不可能向股东所要工资。律师

鉴于该公司已经没有任何偿付能力,也无法查询到拥有其他资产,S的工资恐怕就此要打了水漂。所以尽早解决争议才是真正的维权之道。

☆ 通讯联络方式 ☆

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 通讯联络方式 ☆

中国·上海·沈洁律师

手机 13917766155

QQ:2273847979

微信号:huiyinlaw

查看地址和交通路线>>

时间:周一到周日8点-21点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