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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延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季小姐在毕业后在一家外资办事处找到一份行政工作,工作比较轻松,待遇也不错,但是一直给季小姐缴纳四金,也没有人事部门的员工通知季小姐签订劳动合同。眼看着试用期快过了,季小姐想提出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律师

季小姐向沈律师咨询,如果试用期过了后,公司仍不和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该怎么办?沈律师认为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也是保障双方权益的书面凭证,多数劳动者希望和用人单位早日签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由于各种原因,有时候拖延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自用工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的,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如果集体合同没有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在本案件中季小姐虽然是刚刚毕业的学生,工作能力和社会经验显然不如老员工多,一般来说她的待遇比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低一些,但是如用人单位没有和她签订劳动合同的,按上文的标准支付工资待遇。

其次,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和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支付双倍工资,工资标准比照集体工资标准或者同工同酬。律师

再次,如果超过一年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计。并且支付双倍工资。

最后,如果劳动者在一个月内不愿意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超过一个月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也表示拒绝签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季小姐上班数月,企业没有和季小姐缴纳四金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季小姐可以向企业提出自己希望签订合同的想法,并且可以要求企业补缴四金。经季小姐交涉,外资办事处和季小姐补办了所有的手续,原来该企业的人事在季小姐刚到职后不久辞职了,新来的人事部门同事疏忽了季小姐这位新员工。但是沈律师建议季小姐既然愿意在新企业继续工作,就不要以双倍工资赔偿和企业交涉,以免双方交恶,毕竟还要在企业继续工作,如果的确属于企业恶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方能把最后的双倍工资王牌亮出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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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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